确实如此,风险代理方式存在两种类型,第一类被称为全部风险代理,在此情况下,律师在案件开始阶段并未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案件结束之后,按照标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收费,通常这一比例为30%左右;而另一类则被称为部分风险代理,在这种方式中,律师会在案件开始阶段收取一笔基本的办案费用,通常为5000元人民币,然后在案件结束之后,再根据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通常这一比例为10-15%左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四类案件均被明令禁止实施风险代理收费。至于律师风险代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哪些案件不得实施风险代理收费,当律师处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如果委托人在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然坚持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那么律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实施风险代理收费,但以下三种情况除外: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意外保险异地报销可以吗
若您的汽车在异地遭遇意外事故,那么仍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辆如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司机及乘客,以及被保险人和除此之外的其他受害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需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理赔责任。
其次,即便在此类紧急状况中机动车辆处于远离家乡的异地,只要其具备投保资质且已投保的,仍可向保险公司正式申请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风险代理业务可分为全风险与部分风险两种类型,其中全风险代理模式无初期服务费用,待成功胜诉后,将按照案件标的金额的30%收取相应费用;而部分风险代理则设有基础费用门槛(自5,000元起),其后依据10%-15%的比例逐级计取费用。然而,针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社保、抚养、赡养及劳动报酬等四类特定民事案由,我们严格禁止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处理。在其他民事案件中,除非在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当事人仍然坚决要求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否则律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予以执行,但需排除上述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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