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新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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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新法律允许土地经营使用权通过租赁、股份制等方式有偿转让,享有租金、股权等收益。民法典第340条明确土地经营权人的权益。流转需遵守法规,不改变农业用途,自愿签署协议并登记。争议可仲裁或诉讼。
土地承包新规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新规是什么

新的法律条款已经明确表示,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股份制参与或以其他合法方式有偿转让给他人,从而获得相应的租金、股权分红等收益。关于这方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对此也进行了细致的阐述,清晰地表明了土地经营权人对于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

然而,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性质;

同时,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并与受让方签署正式的流转协议;

此外,建议在流转完成后及时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若出现任何争议,当事人既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二、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政府可以收回吗

我们要分别探讨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在合法的承包期限内,村集体是无法单方面解除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并重新收回其已承包的土地。

其次,当承包合同到期时,一般而言,村集体不得擅自取消原有的承包协议,或试图收取原本已承包出去的土地。

最后,在某些个别的特殊情况下,例如承包方死亡、户口迁移或者承包人主动申请终止租约等事宜中,村集体才有权利收回被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应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新颁布的法律赋予了土地经营使用权以租赁、股份制等多元化方式实现有偿转让的权利,由此,土地经营者将能够享受到租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的丰厚回报。在这一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为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然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不得擅自变更农业用途,同时,土地经营权人需要自愿签订相关协议并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如若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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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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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这实际上侵犯到了作为本农村承包地所有者的集体组织其他成员的土地权益。道理也一样,虽然这块土地被甲家庭承包了,但所有这些承包地是当时那个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的,如果在确权登记颁证时将现有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不仅在甲家庭内部发生侵权,同时也是对甲家庭外其他承包地所有者的侵权。假如土地被征用,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既然是集体使用,那么甲家增加了人口,一份地价值几十万,甲家多出人来分享集体土地收益,岂不等于减少了其他农户的收入?
再次,容易忽略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假如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一个家庭中有一个未嫁女孩,她在娘家承包了土地,后来她嫁到外地时承包关系并没有调整,那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土地的家庭成员列入”,就可以保护她的权利。如果她的土地承包关系没有调整,嫁出后她承包的土地通常会由她的父母兄弟经营,她就有权以“土地流转费用”的名义向她的父母兄弟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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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我朋友在农村里面承包了土地种植大棚蔬菜的,土地承包法新旧对比的区别是什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尤其是征地政策和宅基地政策改革,关系着8亿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决定了农民拿到手里的钱有多少,也直接关系着我们投资农业的人付出的成本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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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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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担保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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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民进城落户,土地承包权可以不交还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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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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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的土地承包方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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