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离职赔偿应该获得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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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即职业过程中受到的不良因素侵袭和职业病影响。损害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薪资待遇、休养期限确认、护理费等。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去世则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死亡补助金。还需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离职赔偿应该获得多少钱

一、工伤离职赔偿应该获得多少钱

我们通常称工伤为“产业损伤”、“职业损伤”、“工业损伤”以及“工作损伤”等,这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进行职业运作或中与这紧密相关的各类活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不良因素侵袭和职业病严酷影响。这些损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其次,如果职工需住院治疗,还会涉及到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支出;

第三,若使用了辅助器具帮助康复,也将产生此类费用;

第四,如果受伤员工在休养期间不便抽出时间去公司上班,那么他在此期间的薪资待遇仍需按照原来的标准发放,且该期限通常最长不会超过12个月;

第五,对于那些伤势较为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员工,他们可能需要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后才能确定具体的休养期限;

最后,如果员工在休养期间需要他人照顾,那么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此外,工伤保险还会在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员工不幸去世,那么他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当然,在整个过程中,还需要支付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离职后有哪些补偿

在遭受工伤事故并辞去现有职位后,如有相关法律规定下的经济补偿则可以进行相应的申请。对于因工作受伤导致伤残状况者,他们有权向雇主提出一次性的伤残抚恤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三个方面的恳求。在此之中,第一种抚恤金的申请可以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尚未终结或者存在的情况下进行;

然而,对于后两者的补偿请求,则必须在劳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才能获得批准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乃是因在从事本职工作之过程中所受各种不利因素或职业病所引发的伤害。这类损伤通常涉及到医疗支出费用、住院期间的餐饮津贴、交通出行以及住宿费、辅助性设施设备费用、薪酬福利待遇的调整、疗养复健期的确立及其长短的确定、护理照料服务费用等等。当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时,雇主有义务向员工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而对于那些因伤致残的员工,雇主也应支付相应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若不幸离世,其家属将获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死亡补助金的补偿。此外,还需要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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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应该怎么获得赔偿?
1. 若发生该交通事故,则应当由承保了特定机动车型号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 如依据上述保险赔偿金额尚不能完全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则不足之数应由实际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是对追尾应该怎么获得赔偿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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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分类,医疗费在获得医保时能否获得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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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分类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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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医疗费在获得医保时能否获得侵权人赔偿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解答如下:在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药费用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肇事者不同意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的原因,是其认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非伤者本人所支付,也就是这笔费用不是伤者本人的实际损失。如果由其支付,会导致伤者从事故中获利。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伤者住院所花费的全部合理的医药费用均应由侵权人承担。二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扣除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个人账户的建立,则体现了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健康投资意识,促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保险基金,以建立起纵向的个人积累保障机制。同时,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提高了个人的责任感,促使职工个人在医疗消费中自我约束,强化费用支出的制约机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伤者本人是在尽了多年相应的缴费义务后才享有医保待遇的,第三人(侵权人)不能因为受害人享有了社会保障而免责,因此医保支付部分不能冲抵交通事故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类似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伤者在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药费用之后,伤者仍然能够向侵权人索赔。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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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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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诊应该怎么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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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能怎么获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了实现更多获得财产的可能,有些人可能会自作聪明的首先采取措施,如,提前变卖财产(将写有自己名字的房子卖掉),转移财产(将存款提前从帐户中支取),隐瞒个人所得等等。而通过实践证实,这些“高招”,其实并不高,因为这些办法也许在某些程度上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决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比如将房产卖掉的办法,房产是不动产,房子是客观存在的,即使你将房子卖掉,最终也会将相应的款项判决给对方,最后可能得不偿失!再如将存款提出来的办法。存款是存在银行里的,有银行的名字,有存钱的帐号,只要对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同样会将被你提出来的钱款判决给对方,决不可能谁提走了就能归谁!而隐瞒财产就更是不能一劳永逸,一旦被对方知道,即使离婚以后,对方仍然可以依法提讼重新分割被隐瞒的财产。
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收入高的会多分,其实在这也是错误的观念,因为在法律上,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会去细究财产是谁得来的,就好比默认只要是家庭成员就都为家庭财产做了贡献,即使没有出去挣钱,在家做家务也不仅为家庭省去了保姆的开支,为配偶提供了健康的生活环境,和温馨的家庭环境。
所以不管是谁直接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可能还更注重保护没有固定工作或相对弱势一方的利益。
如果是因为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应该给予赔偿,应该不分或少分财产。
所以如果能掌握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则在离婚分割财产中必然会处于有利地位。
该怎么获得上海户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上海户口的种类
1、本地户口
土生土长的上海人
2、蓝印户口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
其一般是由当地政府出台争得,对投资者、购房者或者“引进人才”等外地人给予的优惠待遇。拥有者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经过一定时期后,可以转变为正式户口。
蓝印户口不是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者,每年须进行年检,不符合年检的,公安局给予注销。而蓝印户口在转为常住户口前,原所在地常住户口并不注销。
持蓝印户口者,在入托、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申领营业执照、安装煤气和电话等方面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深化户籍改革加
3、外来人员居住证
一般是有年限的,区别在于上海户口可以享受多种政府补贴救济
二具备上海户口的优势
1.可享受正规的医疗保险
2.可享受上海市养老保险
3.可享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4.可提高就职机率,上海的外企/大公司招聘的高级人才或高薪岗位,都要求必需有上海户口
5.可享受上海市创业辅导及申请
6.可享受上海市就业培训补贴
7.子女入托和就学无须另付赞助费
8.小孩能进入更好的大学(同一个学校上海考生比外地考生要低60-80分)
9.可免签证旅游
10.感受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备感海派文化
1
1.价格优惠(买房转户口还需交几万块城市建设费)(不过现在蓝印户口都取消了)
1
2.谈恋爱有上海户口更有优势.
1
3.上海市作为一个未来的国际大都市,它的福利制度将会比中国其他地方高出很多
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三获得上海户口的途径
1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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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了应该怎么获得赔偿
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您有权申请索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治医师诊治所需的医疗费用;由于受伤导致收入受挫引发的误工费用;以及因住院所产生的膳食补贴、照护费用、残疾人生活贷款及其附属物品的维护费用等。若是对车祸怎么赔偿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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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如何才能获得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离婚诉讼中,通过对父母双方的调了解后才决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会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取证对比双方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更适合抚养孩子。而这四个方面同时也是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关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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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朋友最近自己做了一个东西,想要申请专利,请问律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可以获得奖励吗,能够获得多少报酬
[律师回复] 目前,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里所说的“经济效益”,既包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自己实施专利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广义上也包括许可他人实施或者转让专利权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专利法实施细则》则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奖励和报酬制度的约定优先原则、最低保障金额及报酬比例等。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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