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尾了保险赔不赔了
在车辆发生追尾事故时,保险公司并非绝对地能够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其具体的赔付程度将取决于涉事车主购买的车险种类以及事故所涉及的责任范畴。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某些情况下的损失并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需要赔偿的金额超过了相关理赔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仍需由车主自行负担。通常而言,追尾事故往往是后车负全责,因此,前车车主需要承担后车的相应损失。然而,如果后车购买了交强险,那么该保险公司便可对此类事故进行赔付。倘若交强险的赔付额度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三责险便可接续赔付。除此之外,被追尾的车主亦有权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车损险等险种范围内的赔付。汽车追尾事故属于双车事故的一种类型,在此类事故中,必然存在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至于是否能够获得全额赔付,则主要看被保险人是否为主要责任人。若被保险人非主要责任人,那么汽车追尾所导致的损失应由对方或对方的车险公司负责赔偿,而非由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承担。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追尾了自己全责前车没交强险怎么处理
若车辆尚未投保强制险而遭受了追尾事件,以下是对此类情况的处置方式:
首先,关于车主在未选择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影响这一问题,答案是否定的,车主仍可选择向警方报案进行处理。
其次,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暂扣该机动车辆,同时还需对车主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两倍的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在汽车追尾事故中,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付责任会受到车险种类以及责任认定结果的直接影响。通常情况下,负有全部责任的一方的保险公司将负责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但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其所购买的保险限额,那么剩余部分则需要由该车主自行承担。倘若后车拥有交强险,那么可以先行进行赔付,随后再由第三者责任险来覆盖剩余的赔偿需求。对于被追尾的车主而言,他们同样有权申请使用自己的车损险。而最终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责任归属的具体情况,如果是非主要责任方,那么他们将由对方或者对方的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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