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给员工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有什么区别
关于个体工商户及公司为其雇员所交纳社会保障金方面,所涉及的投保种类及保费数额存在差异。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仅需支付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项费用即可;
然而,对于公司而言,它们必须为雇员投资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在内的五类社会保障计划。
其次,两者在缴纳保费的基准金额上也有所不同。以单位性质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将依据上一年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若高于每月社平工资的300%,则按最高标准即300%缴纳,反之若低于社平工资的60%,则按照最低标准60%缴纳)。简言之,这是直接与员工自身的平均工资水平相联系的。
然而,个人形式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保费基准金额固定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供个人自由选择。
其中,这三个级别的缴费基数涵盖了从社平工资的60%到300%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在保险费支付比例上,两者亦存在巨大差异。一般来说,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部分不得超出企业工资总额的20%;
同时,职工本人须依照自身工作的收费薪资的8%来缴纳该部分保费。
至于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比例控制在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约6%;
同时,职工需要为自己的缴费工资收入的2%缴纳这一部分保费。
此外,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国失业保险费率已从原本的条例规定的3%降低到了2%,而单位及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决定并授权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个体户员工社保怎么交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义务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协助其雇员完成社保登记手续。待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个体经营者方可按照标准,按月为其员工支付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国家颁行的《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在正式成立之日起的三十天内,依据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合法证明文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提交社会保险登记申办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