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岗期没签劳动协议被劝退怎么办
对于试用期内被解雇员工的权益保障,首要步骤是明晰解雇之缘由。针对各种可能的原因导致之解雇情况,被解雇员工享有不同的法定权利,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若用人单位因求职者存在过失行为而决定予以辞退,即参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此时公司无需对求职者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然而,若用人单位以非过失性理由向求职者发出辞退通告,例如求职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无法正常适应原岗位,亦或者是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营状况变化,重新安排工作任务等现象导致无法胜任现职,在此情况下,公司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告知求职者有关之事宜,或者在通知其同时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用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还须向求职者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由于根据破产法之规定进行企业改革、重组等经济性因素而实施人员精简计划的话,同样需要向每一位被解雇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4.除此之外,若用人单位为达成协议与求职者协商取消雇佣关系,那么单位同样需要向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当求职者自行选择离开该单位时,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5.若用人单位因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道德底线而擅自做出辞退决定的话,若较短时间内有回旋余地并且求职者又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全力保障其权益;但是,若求职者决定不再选择继续履约且劳动合同真实无法再继续执行下去的话,用人单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求职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6.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乃是求职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工作年限。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工作起算,每满一年便可领取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金。假如工作已超六个月但未满一年,便按年计算;若工作期限不足六个月,则按半个月的薪资计发。如求职者每月的工资收入超过了当省份人民政府当年公布的相关行业员工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他/她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则以该行业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准,且计算工作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试岗期一天直接走人后果
在试用期期间,倘若劳动者未事先向用人单位申请并提前三日提交离职报告,同时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亦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若劳动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便构成了违法行为。对于因此而导致用人单位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招募此名劳动者所需支付的成本支出等方面,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负有责任的劳动者予以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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