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收房,物业管理费怎么收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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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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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长期未收房的物业管理费收取策略:一般情况下,空置房屋需按物业服务合约全额缴纳物业费,除非另有约定。对于未完工建筑,业主可依法及合约向物业公司申请降价,折扣率在15%-30%之间。产权变更后未及时入住的,经物业同意,可按70%支付物业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减免权利需依据合约和地方政策确定。
一直没收房,物业管理费怎么收

一、一直没收房,物业管理费怎么收

在住宅物业管理领域中,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通常会以物业服务合约中所规定的金额全数征收,除非另有明文约定。关于小区内存在未完工建筑物的情况,业主可依据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约的相关条款,向所属物业公司提出降价申请,所申请的折扣率为法定标准的15%-30%之间;若住宅在完成产权人变更之后并未能及时入住及实际使用,在取得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按法定标准的70%支付物业费用。

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以及是否具备减缴或豁免缴纳物业费用的权利,往往须依照物业服务合约的约定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予以明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二、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这合法吗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拒绝与其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法规要求,雇主应按照经济补偿额度二倍的比例向败诉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从开始使用该劳动者那天起便已经建立了实际的劳动关系,这时理应立刻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且最迟不得超出一个完整的月份时间。若劳动者故意拖延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仍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于此时对其进行解聘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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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公司,收费标准不一,但都要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具体标准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一般合同中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如认为不合理的,可以到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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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直辖市物业管理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
第四条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第七条 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甲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第八条 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
1、公共环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至垃圾消纳站(不含垃圾消纳的管理及装饰装修垃圾收集和清运),化粪池清掏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1、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产权范围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来访客人办理访问手续,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3、维持小区的交通秩序。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预测和安排,使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4、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乙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本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6、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以及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
1.本物业竣工资料、图纸及接管验收档案的管理。
2.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重庆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第十二条 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网球场,游泳池、会所、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对小区公共区域及甲方保留区域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第十五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住宅、商业);
2、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
3、其它费
4、公摊水电费及电梯运行电费;
5、物业维修资金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十七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 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订的前期介入服务方案、小区物业服务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合同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在房屋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房屋建设遗留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个月 内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由乙方无偿使用;
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支付前期物业前期介入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规定交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违约金。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拒绝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社区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活动;
1
2、应将本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标准,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
2、起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项和物业服务制度;
3、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4、乙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为保证对甲方服务工作开展所必需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7、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重庆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其所属产权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是否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10、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
1、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甲方应对其属下的产权范围内利益自行投保。
1
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
4、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1
5、可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租赁、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代车辆清洗、保险办理服务以及与甲方商议的其它服务内容。
1
6、乙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构成如下;
1、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2、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4、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5、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6、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7、乙方的办公管理费;
8、乙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
9、乙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0、乙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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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
2、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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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的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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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 电梯高层物业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2) 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3) 停车(场)库物
物业不管小区,物业管不管物业费,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意识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法依据的。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并且会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补齐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至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取证,以备不时之需。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是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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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
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收取办法不论是如何确定的,都应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约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都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及支出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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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区摆摊的物业不管,物业管不管,物业有权利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意识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法依据的。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并且会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补齐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至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取证,以备不时之需。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是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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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1、办公楼(写字楼)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5元。三级:每平方米10元。四级:每平方米6元。五级:每平方米4元。2、商场(商铺)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8元。三级:每平方米11元。四级:每平方米5元。五级:每平方米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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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不交会怎么样 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取
于开发商遗留问题引起的不交物业费和私人财产受损、空置房引起的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一般都会通过协商和一些改善措施来正常收取物业费。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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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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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有权收物业管理费吗?
业主自治是没有任何的权利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但是有权监督物业人员进行收费,只要收费不合理对于业主自治是可以进行出面解决的;业主自治主要的职责就是执行业主大会同时监督管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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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公寓是物业管理的还是物业管理的?
[律师回复] 你好,普通的档次基本上是300—400元每平米,中档装修400—600元每平米,中高档600—800元每平方,注意事项: 1.进场第一件事就是对地面的处理,办公室地面必须平整,如果不平整就会对办公室地面装饰造成一定的影响; 2.现代的办公室对消防的要求有相关的规范,如果公司写字楼要吊顶,室内所有的喷淋口一定要露出吊顶一定尺寸,而且要保持水平,这件事得交给相关专业装饰公司来处理。 3.如果办公室内隔出了新的空间,根据消防规范,必须增加单独的烟感器,而且还得请专业公司来做,如果这一项改不好的话,是通不过物业验收的。 4.很多写字楼装修由于规模小,弱电改造(包括网线和电话线)往往不会请专业公司来做,这时就要注意数据和语音的标签一定要在放线的时候做好,不要给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 5.装修过程中网络布线需要穿管的线,按规定尽量用铁管,线盒也要用铁盒子,不要用家里常用的那种管,很多写字楼配有和新风系统,但室内出风口不一定刚好就能满足要求,所以需要委托专业人士延长或改造出风口,并需要吊顶工程配合。 6.办公室吊顶不管选用石棉板或矿棉板,都要用螺丝拉杆悬挂,保持经久耐用 7.办公进场后,强弱电走线需要随着办公隔断一起安装到每个工位,不要乱拉乱放,这样容易造成安全和使用隐患。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一切请以实际为准!
物业管理纠纷,什么是物业管理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物业管理纠纷 广义上是指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物业管理服务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包括行政纠纷、民事纠纷。 狭义上仅指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当事人之间因物业管理服务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目前,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主要有以下类型: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方式解决纠纷。 4.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如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基站等所得收益,占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场地的停车收费等归属产生争议。 5.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设立、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6.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纠纷。如小区内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被盗,有的属物业专门安排人员看管,有些发生在小区地面停放、无专人看管,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要求赔偿,导致诉讼。 7.前期物业管理纠纷。前期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物业交付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主要有开发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图纸资料不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受损引发的争议;开发商未兑现减免物业管理费、交付配套设施的承诺或存在延期交楼、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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