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在物权取得方式和内容上存在显著差异。原始取得不依赖他人权利,仅凭法律支持直接获取物权,包括劳动创造、收益和添附。而继受取得则基于他人权利及意思表示,包括所有权转移、创设取得、特定继受取得和概括性继受取得。
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一、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间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差异:

首先,物权的取得方式各异;

其次,它们所涵盖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区别。以下将分别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关于物权的取得方式

1、所谓“原始取得”,即是指不依赖于他人的既有权利以及思虑决策等因素,仅仅凭借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而直接获取物权。

2、继受取得则与此相对应,它基于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作为基础,从而能够合法地获取物权。

二、关于物权取得过程中所包含的内容

1、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三种形式:通过辛勤劳动创造财富的生产方式;基于不同受益方式而获得的收益;以及将若干个独立物品相互附加后形成新财产的添附行为。

2、继受取得则包含了四种不同类型的情况:所有权发生转移后所产生的继受取得;

根据法定程序重新创设新的物权并使其合法化的创设取得;针对特定标的物享有的专属物权的特定继受取得;以及在不明确具体标的物的情况下,对某类财产形成整体物权的概括性继受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什么是委托鉴定事项

1.当事人所提交之鉴定委托事项,应明确指向“欲进行何种性质以及相关内容的鉴定工作”,而非仅为“期望获得何种结论”之鉴定。在此基础上,后者则属于“预约结论”,乃赤裸裸地欺骗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且严厉禁止。

2.鉴定人员仅仅执行委托事项范围内的确认工作,严禁超越该界限。

3.鉴定材料乃是开展鉴定活动的根本依据,其真实性、可靠性与来源合法性至关重要,否则将引发鉴定结果误判,此类情况一般不由鉴定人员承担责任。因此,在鉴定材料送至实验室之前,务必妥善保存,防止受到污染、损毁乃至失效等影响。如鉴定材料已经依法经过执法机关或者公证机构封存,委托方应当原封不动地交付本科研机构,切勿擅自启封。若需了解更为详尽的鉴定业务操作规程,敬请查阅本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

4.鉴定费用系指针对某一鉴定委托书提出的相应收费依据。若遇特殊情形(如须进行各类专业性试验检测、需横跨多个领域或测试项目尤为繁琐艰巨等),收费标准有望予以适当提高。故此,收费事宜需要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深入探讨并最终协商达成共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分别指的就是不依靠原来的所有权与原来所有权和意志无关的取得方式,以及需要依靠他人所有权来进行取得。具体点来说的话,原始决策的方式它是包括有劳动性的生产和通过无主财产的确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原始取得的对称。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对称。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爷爷名下有一套房产,去年爷爷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想将自己得房子过户到爸爸名下,办理人说爷爷是原始取得,没有加工,问加工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2、原始取得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3、原始取得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新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的添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 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
4、原始取得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5、原始取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通则》第 7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6、原始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7、原始取得无主财产
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买卖是继受取得,对于原始取得是按照法律直接取得的物权,而继受取得就是根据他人的意思作为依据,从而得到的物权,所以买卖或者赠与等取得物的所有权是继受取得而不是原始取得。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一样吗?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是不一样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不管是从属的方式上来看,还是从包含的内容上来看,都是完全不一样的。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一样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金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有什么区别?
租金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主要是当事人在得到相应财产后相关权利的确认情况是不一样的,原始取得是不需要别人的指示而经过法律的认可后就直接得到的,而继受取得则是要别人主观上的同意才能够拿到物权的,以及两种取得所包含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的姑姑就是年纪很大了,然后姑姑就是有一笔财产,现在姑姑就是要将遗产分配一下,姑姑就将一部分财产进行了遗赠,现在我就想问一下受遗赠属于原始取得吗?
[律师回复]
一、继承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继承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的方式包括:
1、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2、 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3、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5 、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三、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是最常见的取得所有物权的方法,不过,对于继承人来讲,继承了不动产之后如果没有抓紧时间办理过户的,在法律层面上来讲,也不算真正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继承的遗产如果是非法的,继承行为也是无效的。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59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爷爷之前一直身体不太好,现在去世了,家里人要办理遗产公证,那么继承原始股票用公证吗?
[律师回复] 你好,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原始股票用公证,而且股权继承公证需注意:
股东资格继承还是股权继。也就是公证处在办理继承人申请的此类公证时,是确定为股东资格继承公证,还是确定为股权继承公证。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中,虽然未将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加以列名规定,但无疑应当包括在该条的兜底条款即“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因此,在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时,就有一个如何认定股权中的夫妻共有问题。
你好,关于继承原始股票用公证吗这个问题,在相关的法律中是有规定的。根据《公证法》第76条“但书”部分的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问题作出不同于该条的明确规定,且其还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鉴此,公证机构在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时,应当优先适用公司章程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并按照章程规定确定继承之客体,审查继承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否继承。显然,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的股权继承,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那么,其是否可以同样适用于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继承,这要厘清才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什么是原始取得什么是继受取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