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出了事故,老板不付钱会怎样
若未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员工遭受工伤事故之后,责任方应当在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的社会安全保障机构提交工伤申报手续。经过相关机构核实确认后,若工伤雇主仍未承担相关赔偿义务,当事人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法定机构保护自身利益并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款。如果受侵害者对仲裁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利在收到裁决结果后的15天内,向上诉法院递交诉讼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员工出车祸对方全责,单位还有责任吗
若遇员工车祸且交通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此情况便可视为属工伤范畴,同时亦意味着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因在于,只要客观事实中确实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么不可避免地将在伤者与雇佣单位之间建立起一种工伤保险赔偿的法律关系。即便此次工伤事故是由于雇佣单位之外的第三人故意伤害所引发的,也丝毫不妨碍伤者依法向用人单位追索工伤保险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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