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在解雇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法的行为主要存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雇主有违于该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根据法律明确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那些处于需要接触对人体有害物质岗位的员工尚未完成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患有职业病的患者在接受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由于工伤或者职业原因导致个体失去或部分失去了劳动能力的人士;
(3)在法定的医疗期限内身患疾病或遭受伤害的人士;
(4)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性员工;
(5)在目前所在单位连续工作超过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单位违规发的钱都必须退吗
针对特定情况,雇主如发现员工获取了违法发放的薪酬,有权请求员工归还此款项。若员工拒绝归还,可能涉及不当得利行为。当员工领取违发报酬时并未知晓其不合法性,并且已将所得用于个人消费,那么他们无需承担返还责任。关于此类处理方式,当前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部分人主张,执法机构的处理方式具有借鉴价值,有助于最大程度地追回赃款,以补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另一部分人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此举缺乏人性关怀,非法集资的资金早已被企业主卷走,不应动用员工的辛勤劳动所得进行弥补,不能只欺负弱小,应向企业主追讨欠款。尽管这两种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但我们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处理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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