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普通住宅产权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商品房产权年限分70年、50年和40年,具体取决于房屋属性。住宅用途的房屋产权期限为70年,商业用途的通常为40年,而商住两用的房屋则为50年。产权年限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之日起计算。不同类型房屋有不同的产权年限规定。
商品房普通住宅产权多少年

一、商品房普通住宅产权多少年

商品房产权制度,通常所讲的即是关于该商品房地产权证的期限范围,此关键要素包括了民宅建设、商用建筑以及产业用建筑等众多领域。在这些范畴下,商品房产权的有效期间长度主要划分为以下三大类别:即70年、50年和40年的产权年限。至于商品房的实际产权年限究竟能持续多久,这主要取决于该商品房的特定属性与性质之间的紧密关联性。

然而,从商品房的实际应用场景来看,我们通常将商品房大致细化为三个种类:

第一,住宅用途房屋,这种类型的房屋主要为家庭或个人居住生活而设计,其产权的期限设定为70年;

其次,是商业用途的房屋,例如商业楼宇、工业大厦、旅游设施、办公大楼等等,这类房屋的产权年限通常设定为40年;最后,便是同时具备商业和居住功能的混合型房屋——也被称为“商住两用”,这一类的房屋产权年限通常为50年。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商品房,其产权的有效起始计算时间都是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之日起进行计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商品房产权到期后要怎么办

在商品房所占有的使用权限到期之后,是允许进行续期申请的。只要符合续期条件,且成功获得审批,便可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土地出让金,从而使使用权得以延续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位于具有七十年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之上的商品房而言,当其使用权限到期后将会自动续期,无需另行申请。关于房屋以及土地的产权问题,实际上是包含着两个主要部分,即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

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恒不变的,而土地使用权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设定为四十年、五十年或者七十年不等,在期限届满之时将自动进行续期处理,同时所需支付的续期费用也将依照当时的情况适当上调,具体为1%-10%之间(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品房普通住宅产权多少年
一键咨询
  • 161****5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品房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区别
商品房与普通住宅的主要区别在于:商品房多为商业或综合用地,产权期限40年,使用权期满需支付赔偿,水电费用较高,不能落户;而普通住宅为居住用地,产权期限70年,到期可自动续期,水电费用较低,可落户。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和我老公最近在看房子,准备入手一套商品房,想问一下,商品房是什么意思,和普通住宅房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回复]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没有太大的区别,商品房和住宅房是一个概念。但是,如果是商住房和商品房、住宅房就由区分了。第一产权一个是70年,另一个可能是50年。
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为居民住宅。商品房一般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商品房的建设和交易通常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普通住宅和商品房的区别
普通住宅,其一般是按照所在地区,民用住宅的建筑标准来建造的居住用房。一般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的自用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怎么区别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区别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如下:普通住房根据《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2020]26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非普通保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下(不含
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 反之则为普通住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因此,不同地区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各地都有自己的标准,纳税人应关注本地的具体标准。而非普通住宅说明该房产可以用来进行商业经营,还可以居住。因为国内一些地方已经有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不允许普通住宅用于商用,工商部门也已经开始对普通住宅停止进行注册公司用途的工商登记手续。而非普通住宅,可以用于注册公司,部分地区甚至可以允许从事经商活动。
我126平的普通商品住宅拿房產證算下來要交多少錢
[律师回复] 回迁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土地性质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商品房的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
二、产权区别
商品房的产权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产权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仅具有完全的房屋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三、交易限制
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四、享受的权利
商品房是完整的产权,享有该房屋的所属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业主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普通住宅和商品房有什么差别?
普通住宅,其一般是按照所在地区,民用住宅的建筑标准来建造的居住用房。一般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的自用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广州商业住宅与商品住宅的区别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住宅与商品住宅的区别就在于其土地使用性质和产权性质的差异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产权性质不同
商品住宅属于商品属性的普通住宅;商业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最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他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的新兴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产权70年,但产品定位为办公,建造标准介于住宅和写字楼之间,或者完全就是写字楼的标准)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4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住宅和成套住宅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房住宅和成套住宅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人们在生活中为了生活更加舒适,都会选择购买房屋。商品房是市场上很常见的一种房屋类型,对于商品房和住宅房可能很多的消费者分不清楚,二者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我来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用于市场上进行销售而建的房子。这时房子是作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与之有区别的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买卖的房子,这样的房子也包括住宅房。
商品房包括住宅房、商业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包括住宅房,但不仅限于住宅房。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是否是商品房,如果不是,那样是无法进行上市交易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就是说房子并不是住在里面的人真正所有,您进行了私下交易也是无法过户的,这个房子对于您并没有法律保护。有些无产权的房子,比如集体房,就算是买了以后也只能是居住,拥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权,以后想卖掉个人也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修订)》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增值额怎么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有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0]187号)明确规定: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21号)规定:纳税人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20]132号)第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时,应当对下列事项充分关注: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收入和支出。 第四十条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税法规定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并确认其增值额及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缴税款。审核程序通常包括: 1.审核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及其增值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2.如果同一个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审核其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分开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对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核算收入及扣除项目,计算增值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不能合并计算增值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普通住宅商品房产权到期是多久
商品房产权年限有多种说法,但确切年限与房屋属性相关。商业用房的产权通常是40年,商住两用房为50年,纯住宅则为70年。当房屋寿命到期时,业主可缴纳土地出让金续签合同,继续使用。因此,购买商品房时,了解房屋属性及产权年限至关重要,以便合理规划产权使用和续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如何区别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增值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有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0]187号)明确规定: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21号)规定:纳税人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20]132号)第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时,应当对下列事项充分关注: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收入和支出。 第四十条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税法规定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并确认其增值额及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缴税款。审核程序通常包括: 1.审核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及其增值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2.如果同一个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审核其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分开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对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核算收入及扣除项目,计算增值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不能合并计算增值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住两用房和普通住宅的区别
商住两用住宅与普通住宅有四大差异:使用权期限较短,为五十年;再售时需缴纳增值税;不受房地产限购政策限制;可开展商业活动、设立公司,但水电费较高且没有天然气管道。因此,购买时需考虑税费和居住需求,做出明智选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增值额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有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0]187号)明确规定: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21号)规定:纳税人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20]132号)第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时,应当对下列事项充分关注: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收入和支出。 第四十条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税法规定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并确认其增值额及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缴税款。审核程序通常包括: 1.审核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及其增值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2.如果同一个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审核其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分开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对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核算收入及扣除项目,计算增值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不能合并计算增值额。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4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大家好请问一下买好还是买普通住宅好?商品房和普通住宅有什么区别?知道的帮忙说详细一点,谢谢
[律师回复]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商品房普通住宅产权多少年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