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基数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42人
专家导读 住房公积金缴纳系数通常在每年特定时段,如薪酬调整期,进行相应调整。这一做法旨在确保员工权益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部分地区会选择在每年1月或7月进行此类调整,依据通常基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均收入水平。这样的机制有助于适时反映职工收入变化,并保障其住房权益。通过定期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得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
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基数

一、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基数

依照惯例,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系数往往会在每年规定的时段内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而言,这种频繁的调整大多发生于每年的薪酬调整阶段,以确保员工权益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为出发点,部分地区或会选择在每年的1月份或7月份进行这类调整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调整的基础往往取决于上一个年度的职工月均收入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公积金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延续继承权公证所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

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公证申请表格;其次,向公证机关提供申请者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文件(如医院发布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以及其身份证、回乡证(若被继承人去世后常愉居境外);再者,请务必提交被继承人所遗留下的各项财产权益的证明文件。

例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股票等等。倘若遗产位于香港区域,那么还需附上香港遗产税署开具的财产清单作为补充证据;之后,您需要出示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结婚证书;再者,请提交一份能够证明申请者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延续继承关系的亲属证明表(此表格必须由继承人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住宅小区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亦或是村委会、乡镇政府盖章,同时必须加上相关审核意见);

最后一项,如果有任何继承人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他们必须亲自到当地公证处提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者在其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的公证手续。若是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也可以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授权给其他继承人代为处理。对于遗嘱继承人而言,他们应当具备合法而且有效的遗嘱以备查验。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基数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公积金基数什么时候调整
公积金的缴纳基数通常与个人的工资挂钩。具体的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时机,以及调整的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为公积金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地方政府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会在每年的一定时期进行调整,这个时期通常是每年的工资调整周期,比如某些地区可能会在每年的1月或者7月进行调整。调整的基数通常是根据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若是对公积金基数什么时候调整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社保和公积金每年调整基数是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社会保险每年可调整基数的月份是4月,公积金是7月。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社保基数申报:  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因此每年7月1日起,北京都会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此外,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但这种申请的审批非常严格,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证明、职工同意减低缴存比例的材料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积金基数调整多久一次?
一般是一年调整一次。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汇(补)缴表格》,经承办银行核对无误并输入计算机后,单位即可按调整后的缴存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年内第二次调整则需要书写情况说明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
10w+浏览
什么时候,单位可以调整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
[律师回复] 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提取等情况。注意事项: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合并、分立,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时候调整社保基数
社保基数调整因地区政策差异而异,一般每年调整一次。调整通常在每年5月以后,基于上年社平工资数额和个人实际工资与社会平均薪酬水平的变动。城镇职工以月均工资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以社平工资为基数,可自选缴费档次。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积金个人缴费基数怎么调整
[律师回复] 应告知职工本人.25元×5倍)。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三、缴存比例时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二,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则几月到几月
公积金基数调整通常在每年的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调整后的基数从当年7月起生效。自2020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在5%-12%之间选择。同一单位职工执行相同缴存比例。202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入职后第二个月工资收入核定缴存基数。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社保缴费基数什么时候调整
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因地而异,有四月、七月及不跨年调整的一月。调整前需等待全年社会平均工资数据公布,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多退少补。单位应在二月至五月期间,前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中心或事务所申报并确认下一财务结算周期内的缴费基数。调整非一次性,需每年进行,基于前一年平均工资计算。通常,调整工作始于每年一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调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25元×5倍),现就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应告知职工本人。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二。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