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不让上班讲话主动离职了怎么办理手续
若贵司与您签订的劳务合约尚未到期,为确保程序规范且资料完整,您首先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属团队的主管提交详细的辞职申请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在得到部门主管签署同意后,再将相关材料交由人力资源部门处理。接着,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流程逐层向上呈报,经总经理及董事长的核准后,将会通知您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开始进行工作事项的交接事宜。
在移交过程中,您要严格遵守《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以及《物品交接单》中的要求,依次有序地完成各项交接工作。当所有事项均已完成并经过财务部门对所借款项进行结算之后,保证交接双方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无误,才能被认定为交接工作正式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薪资中的保险部分,人力资源部门会协同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的保险清算,并进行必要的保险人员解聘手续。而在人力资源部门核算完毕您本月的出勤情况后,会上报上级领导审批,然后在正常的工资结算日将您的应得工资发放至您的手中。
最后,人力资源部门会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您。此份文件对于您未来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进入正规大型企业时,通常都会对该文件有所要求,因此我们建议您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领导不签离职单怎么办
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向直属管理层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写辞职信并亲自或委托他人递交给直属领导;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管理层进行确认;或者选择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将离职申请书递送至直属领导手中。在正式提出离职之前,建议您将相关信息同时抄送给人事部门,以确保所有必要的手续和转让都得到妥善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您的直接上级没有签署同意书,只要满足工作交接期限为30个自然日的法律要求,您仍然有权行使自己的合法离职权。若您对离职事宜仍有疑虑或纠纷,可以考虑咨询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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