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个月公司不发工资怎么维权
若贵司拖欠员工薪资长达三个月之久,那么,作为被拖欠方,您可考虑采取如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其一,首选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以期促使对方尽快补发所欠薪资。
其次,倘若经过努力协商并未得到妥善解决,那么您可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反映,他们在接到投诉后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如若用人单位仍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他们将会进一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您额外支付赔偿金。
最后,您还可以选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然而,若对仲裁裁决结果并不满意,您有权在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能直接离职么
若未签署正式合同的劳动者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可立即行使离职权利。假如该劳动者刚刚踏入职场并且在公司任职时日较短暂,同样可在提出辞呈当天即时离岗。在此情形下,由于并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加以确立和约束,双方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实质上乃是一种非固定期限性质的状态。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享有随意结束此等劳动关系的权威性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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