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路拆围墙怎么赔偿
现行的道路翻新及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亦称“房屋重置费”),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因拆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其具体金额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该项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过程中所产生的不便,其具体金额将依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此项费用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将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加以确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修路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若拆迁补偿未能达成合理协议,您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法理“先补偿,再搬迁”的原则,法律对于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绝对优先的保护,因此,双方应当在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偿方案之后,方可着手实施搬迁事宜。在市或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应确保该项决策的公开透明性,及时发布公告以便公众知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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