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倘若贵方不慎遗失公租房合同,以下所列步骤或可作为参考:
首先,请务必亲自赴往贵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下属住房保障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合同的补发手续。这无疑是处理此类合同遗失问题的正规渠道。在申请补发的过程中,您或许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件等。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会对您的身份信息以及租赁情况进行严格的核实和审查。一经确认无误后,便可为您办理新的合同。在此特别提醒,即便合同不幸遗失,只要您仍然满足租赁条件,新补发的合同并不会对您的租赁资格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公租房住够五年怎么办
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长租赁期限设定为五年。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若需延续租赁,承租人应至少提前三个月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局提出续租申请。待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认符合续租条件后,方可继续签署新的租赁协议。若承租人未按照上述流程上报续租请求或者未能通过审核,租赁期满后须立即撤离物业并恢复至原始状态。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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