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没营业怎么注销
若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其注销过程与已从事经营的企业并无区别。以下为详细的步骤指南:
首先注销税务——其次注销代码——随后注销银行——最终注销工商。具体操作如下:
1.注销公司的国家及地方税务登记证书;
2.前往公司的主要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公司注销备案;
3.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期为45天后方可继续后续步骤);
4.公告发布45天之后,再次前往工商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5.前往质量监督管理局注销公司的代码证书。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没签劳动怎么赔偿
1.若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者后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没有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用人单位应每个月支付两倍于约定报酬给劳动者作为惩罚。
2.若是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在自雇佣开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在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该劳动者有权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裁定用人单位需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此外,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未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尚未支付加班薪酬等情况时,劳动者也可主张赔偿这些损失。
3.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是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遭受诸如工资损失、工伤待遇损失以及医疗待遇损失等经济损失的,除了必须依法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额度为25%的额外赔偿费用。在此基础上,劳动行政部门甚至有权责令企业支付赔偿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