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套住房也要交房产税吗
1.根据相关规定,个体住房并不在缴纳房产税的范围内。
2.房产税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租赁活动及遗产继承等方面,且只有拥有多套房屋的情况下才会征收,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从事房地产投资的商人来说,房产税的存在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然而对于普通个体日常居住所需购买的住房而言,其并不会受到过多的冲击。
3.依照现行法律法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需缴纳任何税费,同时也无法进行税收的征收。
此外,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将被豁免征收房产税,这意味着个人购买的非营业性质的房产(即商业用途的房产)无需缴纳房产税,属于免税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您可享有申请退税之权益,然而,需满足以下特定的前提条件:
1.在过去一个纳税年度内,您的全面的总收入总额未超过六十万元人民币,而且您在日常生活中预先缴纳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在同一年度中,若您符合享受特定附加扣除项目的资质要求,而在预先缴纳税款过程中却未能予以考虑或记载;
3.由于在一整年中就业、离职或者是部分月份无任何收入来源等特殊情况,导致您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时间上无法保持一致;
4.您并未在任何一家用人单位担任职务,仅仅凭借劳动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用这些渠道获得收益,在此情况下,必须通过繁琐的汇算清缴手续来处理所有与税前扣除相关的事宜。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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