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工留薪期限内,应按照原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至于在尚未获得工伤认定期限之内,工伤职工因残疾未能出勤,是否仍享有薪资待遇,这取决于双方所处的停工留薪期阶段。所谓停工留薪期,是指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工伤的过程中,涵盖了住院治疗以及出院后的休养时期。在此期间,工伤职工可凭借其就诊于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工伤康复机构所开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发布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进行确定。若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存在争议,则需要经过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方可生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未报销的费用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员工遭遇工伤事故后,对于未能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医疗费用部分则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具体而言,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员工薪资及福利待遇;
其次,当员工被评定为五或六级残疾程度时,其所享有的每月固定领取的伤残补贴也属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范围;
此外,在员工因故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之际,根据法规需要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亦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