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未结案能否卖车
在投保尚未理赔的状况下,车辆的原所有者依旧有权决定是否售出该辆汽车。当已经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的所有权关系发生变更时,新任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在机动车实际交付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登记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进行转移登记。
然而,在此之前,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妥善处理好与该车辆相关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即使车辆的保险尚未理赔,也依然可以进行销售交易。但是,买方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系统通常会对存在“未决案件”的车辆进行严格控制,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的保险可能无法顺利退保。因此,在决定出售汽车之前,原车主务必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便全面了解保险未理赔对汽车销售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保险未按时缴纳会是什么后果
若投保方未能按规定时限支付相关保费,则其面临如下严重后果:在投保人初次交纳了首笔保险费用之后,若无合同另行约定,那么从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发出催缴通知之日起,若投保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费,或在约定的期限内逾期六十天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费,则该份保险合同将自动失效,或者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对保险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的,如果双方均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该份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