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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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吗
并没有严格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首先,关于辞职,这完全取决于员工个人的意愿,只要能与所在单位达成共识,解除劳动关系便是可行之举,并不一定非得遵循提前三十天之惯例。
其次,倘若企业无法接受员工立即离去,员工便需按照公司的要求,在提交离职申请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相关的辞职手续。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沟通并取得共识之后,同样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离职要带走哪些资料
在您申请离职之后,请务必领取以下相关材料:首先是将工作方面的职责进行全面且认真地交接完毕,并按照规定签署相关的交接表格;其次是必须确保社保方面的交接已经顺利完成,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此外,为了维护个人档案的延续性和可靠性,还需获取离职证明,并且在劳动手册上盖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公章;最后,如果与公司之前有制定关于竞业禁止的条款,建议妥善保管已签订的竞业禁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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