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盗取公司内部工资文件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7-3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5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严禁非法获取、侵占、篡改企业工资表等财务文件。离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查阅、截获或变更企业工资单等财务资料。否则,可能构成盗窃罪、侵占罪或侵犯商业机密罪等刑事犯罪,并违反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
员工盗取公司内部工资文件合法吗

一、员工盗取公司内部工资文件合法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非法获取、侵占以及篡改企业工资表等财务类文件显然已触犯了相关法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离职人员并无权利未经许可擅自查阅、截获或者变更企业内部的工资单或其他关于企业财务的重要资料。此类不法行为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侵占罪,甚至侵犯商业机密罪等刑事犯罪,同时也可能对劳动合同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造成严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员工盗窃公司要给工资吗

当员工由于盗窃行为引发解雇事件时,他们应获得离职前所有的薪资待遇。在解除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协议期间,用人单位需依据员工的实际在职天数以及双方约定的薪酬准则在合理范围内计算并发放工资。

然而,如因员工自身过错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夫,用人单位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适度扣除该员工作为补偿之用的部分薪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员工盗取公司内部工资文件合法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8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程部文员岗位职责内容有那些
1、负责部门日常内务工作,受工程部经理直接领导。努力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各项事务,对酒店内部的通知、文件要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2、参加部门工作会议,兼做会议记录、整理工作。负责起草部门工作报告、总结等文件。3、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接待工作,谈话和气、热情、礼貌。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有一个朋友在工地上面上班,代表公司去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合同担保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借款人:
担保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 且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 。(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利率)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事业单位内部退养有关文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事业单位内部退养有关文件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1、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
(1)、条件
(3)但不符合条件
(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2、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5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的弟弟年纪小不懂事听上别人蛊惑参与盗窃,想了解一下盗窃罪的法律条文规定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诈骗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7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
(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4号)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二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四条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8、不属于馆藏三级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1
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
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
(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
(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
(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
(十)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
(十一)残次品,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废品,按物资回收利用部门的收购价格计算;假、劣物品,有价值的,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以实际价值计算。
(十二)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十三)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第六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一)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第九条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位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
1、
3、
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第十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使用的数额认定。
第十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上述发票数量在二十五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量在二百五十份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量在二千五百份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十二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一)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二)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三)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四)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五)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六)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以上是盗窃罪的法律条文规定内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内部赠送报刊用了员工照片算侵权吗?
内部赠送报刊用了员工照片不一定算侵权,如果已经获得了员工的许可才实施的赠送行为,那么就不构成侵权。如果未经许可就赠送,由于报刊可以对消费起到宣传作用,也即此种赠送报刊的行为具有营利的性质,故此构成侵权。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学校内部资料的内容内容内容是不是学校内部人员自己编
[律师回复]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果学校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则可以免责;如果未尽教育、管理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请问以下内容属于哪部法或文件中的?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34条也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追究。在采购代理业务中具体体现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在投标文件中将保密内容标注出来,意味着代理机构承担起了对投标人的保密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和《刑法》第219条中均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定义廖晓阳(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答:不为公众所知悉,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这一做法在采购代理中较为少见;三是通过其他项目或交流渠道知悉、产品配方,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上述三项均不成立、客户名单。此外。在采购代理中、制作方法,将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程序。最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建议向相关单位核实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制作工艺、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提醒注意的是,可能体现为在以往合作中获悉、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设计:一是订立保密协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产销策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还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做了限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理机构如需使用投标文件中的此类信息,则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管理诀窍;二是从投标人方获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使用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货源情报,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否则也可能因代理工作不尽责而被追究责任。合作中判断对方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有3个途径。因此,并处罚金(《刑法》第219条),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那么投标人就很难称其投标文件中含有商业秘密,包括。上述情形的发生、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司法部法律援助文书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部法律援助文书的内容有甲方乙方的基本信息、代理人信息、诉讼请求、委托权限、法律援助的时限、起止日期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10w+浏览
法律顾问
我的一个好哥们,他在外地工作,是一个网络公司的员工,他已经很久没有发工资了,申请了法律介入,民事部分不服上诉状范文内容?
[律师回复] 民事案件,民事部分不服上诉状范文是首页
免费提问
?
首页 gt; 周口律师 gt; 李光辉律师 gt; 文集 gt; 正文
婚约彩礼纠纷上诉状
李光辉律师 2014/05/23 09:10
婚约彩礼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女、====年5月18日生、汉族、住:=====。电话:
被上诉人:===、男、====年1月16日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男、===年8月7日生、汉族、住:====。
上诉人因不服===县人民法院(20==)=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
1、请上级法院根据事实及法律,依法撤销(201=)=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予以改判上诉人不予返还彩礼礼金及三金或发回重审。
2、诉讼费及一切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致错判。
1、 原审认定上诉人===与===同居三个月以上,表述不清,认定错误,其实===与===从2013年10月份以来同居六个月以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一直生活在一起,根本没分开过。
2、 原审认定: “原告给付被告金首饰一套、彩礼礼金====元事实清楚”,是错误的,
首先说一下金首饰,在原审庭审过程中,没有证人证明被上诉人给了上诉人金首饰,上诉人也不予承认,只是被上诉人提供了一份模糊不清的发票,就认定被上诉人给了上诉人金首饰,明显证据不足。
其次彩礼91000元,该彩礼明显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数额认定错误。在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对收了被上诉人三万元认可,但是被上诉人说的又给6万元不予以认可,上诉人没有收取,理由:
(1)彩礼给两次的,违背民俗风情,这是不可能的事。
(2)被上诉人在庭审中提供的证人,只有一名证人===证明给了上诉人6万元,但是该名证人与被上诉人有亲戚关系,当时也没有见钱,只是听说,从法律上来讲,一名证人属于孤证,不能直接印证自己的观点,证据不足,所以原审就此认定上诉人收了6万元,明显违背事实,不能体现公平原则,侵犯上诉人利益。
你好!我自己是搞建筑的我没有上过学没什么文化!我有点事情不太明白想从这里问一下内部劳务分包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内部劳务分包协议如下
甲方:
乙方:
为确保 项目的施工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将工程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劳务协作工作概况
1、 工作名称:
2、 地点:
3、 工作范围及工作量工作量按照图纸设计工作量计算。
二、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不得因工作量、工作难度,市场价格变化等原因而调整承包单价。
三、 劳务协作工作期限
1、 开始工作日期:
2、 结束工作日期:
3、 进场通知: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进场。
四、 质量标准
1、 按照现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质量达到优良,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上述要求的质量等级组织施工,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技术员驻地监理的监督、指导。
3、 由于乙方不按技术要求施工,工程达不到质量标准,现场技术员和监理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不允许出现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每道工序应由现场技术员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五、 钢筋工:进场机器的安装调整,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的覆盖,钢筋
制作,运输,安装,调整,人孔、锚孔的封堵,(含焊条,扎丝等辅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生制作错误、安装错误等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提供必要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吊机等。机械设备、焊机、照明灯具等在使用中注意安全使用,文明施工。下班前做到清理现场,现场剩余的钢筋下脚料必须带回加工场地集中堆放,材料、机具覆盖,关闭机器电源等。
六、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 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履行。
2、 乙方应建设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所有施工进场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救生衣等),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自行保管,损坏乙方自己另购。劳保用品乙方自购(如
手套、雨衣雨鞋等)。若发现违反安全规定而进入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惩罚,具体细则参照现场安全施工规定。
3、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料净,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材料、机械设备堆放整齐,随时保证施工通道畅通无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施工安排。
4、 乙方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随意更换。
5、 乙方对所属工人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恶意破坏形象,不得和现场技术员及监理发生冲突,不得在施工区域打架斗殴,不得干扰附近村民,若有上述现象而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若发现偷拿工地材料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
6、 乙方签订合同的履行人必须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施工,离开工地时应告知甲方。
7、 甲方为乙方提供宿舍、厨房等生活设施,厨具乙方自备,水、电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伙食自理。
8、 乙方必须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9、 乙方进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无身份证、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域。
10、 乙方须履行甲方在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协议条款。
1
1、 如发生医疗及药品费用,须凭医院开具的正规发票作为凭证,
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如下: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一万以下乙方承担,一万以上由甲方承担。若乙方不服从指挥而违章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所有责任和后果甲方概不承担。
七、 劳务报酬的结算与支付
本工程劳务作业无预付款,根据乙方劳务作业进度情况支付劳务报酬,平时支付工程劳务价款的70%,施工结束后支付至90%,其余10%三个月内付清。
八、 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返工、重复施工及无法施工时,甲乙
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
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
1、小型机具包括:铁锤、撬杠、铁锹、扳手、手提锯、冲击锤、
电钻、焊钳、面罩等。
2、小型辅料包括:铁钉、铁丝、双面胶、焊条等。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作协议 [篇2]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甲方承接了
行,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共同完成工程任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范围及内容
1、乙方对甲方承接的“劳务协作项目”工程进行了实地考察确认,充分认识到了工作条件特别艰苦,自愿与甲方合作并接受甲方的委派。作为甲方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担任劳务协作工程现场第一责任人贺东华)报公司及指挥部备案,由乙方全权组织实施完成劳务协作工程任务。
2、经双方暂定为:工程量为房屋主体劳务(20—30万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工程量价:以劳务协作协议为准。钢材、商品砼不计入工程总价内,节约钢材,商品砼材料款乙方享有70%,甲方享有30%分成,乙方应准备充足的前期工地所需资金,用于第一笔工程计量拨付之前的工程开支,如因乙方资金问题及管理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合作管理费的收取及利润分配
1、甲方负责处理与 的结算为准,工程款的拨付双方开设帐户上、由甲方协调与业主的关系。
2、甲方负责指派现场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各一名,负责现场管理和财务报表等工作,其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标准由乙方确定( 元/月工资)。
3、甲方监督乙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及项目的正常费用开支。
4、乙方负责指派技术管理人员、出纳人员和组织机械设备及所有架料人员进场作业。
5、乙方在协作过程必须服务指挥部份管理和安排,不得违章作业,如发生伤、残、亡事故,概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6、乙方结算的劳务单价以甲方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单价 为准(与所有工程单价一致),并扣除甲方应收取的管理费、前期联 系工程业务的费用后,其余款项由乙方享有。该项目自负盈亏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管理费及前期费用的计取。
1、甲方按工程总价的3%向乙方暂收取前联系工程的业务的各项费用 万元(大写 ),以工程价款按计量比例收取,双方按工程总造价比例进行相关费用增和减以最终结算为准,签订协议二日内付清全额前期业务费 双方确定甲方收取工程总价2.6%的管理费,按每次工程款拨款比例收取管理费,可根据现场的进度和质量给乙方奖励0.5-1%的奖励。
2、甲方在中铁二局重庆公司贵阳指挥部签订“劳务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总价%的差旅费,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 乙
方暂向甲方支付差旅费 万元(大写 )在%差旅费总额中扣减。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放弃本合作项目,乙方已支付的前期费用壹佰壹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处罚归甲方所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承接本项目,则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壹佰壹拾万元(含前期双方认可的费用返还乙方)。
2、乙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不得转分包,如有违约则处罚约金 伍拾万元正。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前期业务 费的全额后本协议生效,工程若有调整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 议。
4、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总公司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范文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对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范文格式没有统一的要求,基本上里面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要说明是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原合同的签订日期、续签合同的类型、有效期、起止时间,有薪资、福利、股权变更的,也可以标注下续签合同后的最新信息,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员工盗取公司内部工资文件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