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保险专业律师有用么

最新修订 | 2024-07-3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尽管赔偿要求的结果尚不确定,但咨询律师是关键。对于首次遭遇理赔纠纷的被保险方,律师的经验至关重要。他们经过长时间的辛勤工作,积累了大量相关领域的经验,处理过众多类似情形,拥有实战技能和深厚知识。因此,咨询律师是被保险方在面临此类问题时不可或缺的步骤。
北京工商保险专业律师有用么

一、北京工商保险专业律师有用么

尽管最终是否能提出赔偿要求尚不得而知,但是咨询律师是绝对至关重要的步骤。作为被保险方,他们或许是首次遭遇理赔纠纷,然而律师却早已对此类事务驾轻就熟。毕竟,律师经过漫长且辛勤的工作,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处理过许多类似情形,具备宝贵的实战技能和知识背景。

《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依据依法取得的执业资格,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保险公司应当尽力协助受害人理赔,律师为受害人代理诉讼的权利得到司法机关的正式认可。

二、北京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对于十级工伤相关的理赔事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将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报销,效力范围涵盖了患者住院期间、康复训练阶段以及再次发生工伤所需治疗的医疗费用;

其次是关于住院伙食津贴及交通、住宿等额外支出的补偿款项;

第三部分则是对停工期中的职工工资的保障,即在停工留薪期内,仍然按照员工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予以支付;

最后针对因工伤导致的残疾程度,需一次性发放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北京工商保险专业律师有用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规定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北京地区专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本文系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案件介绍:  2015年5月11日,出卖人汪沁(甲方)、买受人郭霄珍(乙方)以及居间方链家公司(丙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三方在合同中约定:诉争房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总价款为168万元,乙方应当于2015年5月11日向甲方支付定金5万元,定金视为首付款的一部分。首付款为41万元,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的两个工作日办理,其中30万元为资金监管方式,11万元为非资金监管方式;贷款120万元。甲乙双方在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房屋皮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出卖人收到全部购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乙方自购房款中留存两万元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并于物业交割当日给付甲方;甲方应当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若未能如约取得,则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当日,上述三方和担保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约定中介公司为居间代理费3.7万元,担保公司为保障服务费8400元。合同签订之后,郭霄珍支付定金5万,并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代理费。  上述合同签订之后,汪沁前往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办理《在京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的上市手续,但央产房办公室在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期间暂停办理涉及成套超标住房的各项业务,因此汪沁未能办理完毕手续。直至2015年7月13日,其才取得《通知单》。  2015年7月9日,郭霄珍将汪沁至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返还其他相应款项。    庭审过程:  庭审中,郭霄珍表示其向物业公司交纳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为1099元。  审理中,前往链家公司,链家公司业务员高为钱陈述:汪沁当时已经补交超标款,但央产房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停办相关业务,三方知晓后开始协商,央产房办公室系口头通知我公司停止办理,但并未明确恢复办理时间。    审判结果:  经审理后判决:  
一、解除郭霄珍与汪沁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二、汪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郭霄珍定金5万元;  
三、汪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郭霄珍物业费1099元;  
四、汪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郭霄珍居间服务费、保障服务费共计22387元。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靳双权案件解析: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靳双权认为,本案当事人郭霄珍、汪沁及中介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本案中汪沁无法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通知单》系央产房办公室内部政策产生,在未能明确能够办理相关手续的确定期限情况下,郭霄珍作为买受方为避免损失扩大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对其诉讼主张应当予以支持。同时,汪沁取得申请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郭霄珍的时间为7月9日,郭霄珍有理由相信该房屋无常交易。  另,汪沁未依照约定期限取得变更单系政策调整所致,央产房办公室暂停办理业务的政策情况已经超出了汪沁作为普通售房者所能预料的范围,因此合同解除不能归咎于汪沁,汪沁在恢复办理后及时予以办理申请单,并且没有违约行为,因此郭霄珍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同时汪沁并没有《补充协议》中第四条第二款所约定的违约情形,因此原告主张违约金的请求亦不应受到支持。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汪沁应当将其收取的5万元定金返还郭霄珍,郭霄珍为汪沁所缴纳的物业费,因其未能如期购买诉争房屋,因此也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只是不能实现目的时,才构成根本违约。现汪沁未能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百年更淡,郭霄珍应当进行催告,如果汪沁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汪沁才构成根本违约,或汪沁未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变更单而导致房屋自此在无法交易时,其才构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约行为,且补充协议中表述的“应承担相关责任”亦非特指根本违约责任。因此本院对范春香仅依据《补充协议》中“甲方应于2015年6月6日前取得《通知单》,如未能如期取得,则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而主张汪沁承担根本违约责任的主张,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的判决是正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哪家好?北京是我国法制建设工作做得最好的城市之一,北京的居民也是法律意识最强的,因此北京的律师行业在全国也是最发达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房产纠纷专业律师如何收费
律师收费遵循市场机制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案件代理收费标准依据诉讼阶段及财产价值设定。每件服务费3000-15000元不等;按财产总额计费时,10万元以内为10%(最低3000元),10万至100万区间为6%,100万至1000万区间同为6%,超过1000万则降至2%,并实行分段累加计算。再审与申诉案件参照原审判阶段标准收取费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北京市商业制冷设备价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市、区司法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2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北京商业地产律师费怎么计算?
北京商业地产律师费应当是根据财产标的额来计算。比如说在收取基础的1000元至8000元的费用之外,再根据争议财产标记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来累计加收,在50000元到100000元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收费。
10w+浏览
法律顾问
北京专利侵权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北京专利侵权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北京专利侵权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商业保险纠纷律师要多少钱
若诉讼不涉及财产权益,费用为800-10000元。涉及财产,基本服务费外,争议财产超1万元则按比例计费:10001-100000元5%-6%;100001-1000000元4%-5%;1000001-5000000元3%-4%;5000001-10000000元2%-3%;10000001-50000000元1%-2%;超50000001元0.5%-1%。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北京工商保险专业律师有用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