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能够确定具体金额的损害,通常采用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作为计算依据;二是在损失额难以估算的特殊情况下,可考虑选择运用违法收益作为赔偿标准之一;三是在另外一种情形中,即违法所得亦无从计算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被侵权人在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期间获得的许可费用作为赔偿额度参考因素;
最后,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还可能需要采用其他种类的赔偿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二、商标权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有关商标侵权纷争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类:
第一,各方自行进行协商解决,如若无法协商成功,则由商标注册人或是相关权益受到影响的人士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亦或是寻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处置。在我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确认侵权行为的权力,他们有权采取执法手段来禁止侵权行为,没收、毁灭所有的侵权商品以及专门用来制造侵权商品以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相关工具,同时还可以对违法者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二,如果当事人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要求他们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置决定持有异议,他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而当侵权者超过法定期限既未提起诉讼也没有履行义务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行政机关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在程序上相对较为简便,而且从制止侵权行为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然而,被侵权方却无法通过这样的行政查处获得民事赔偿。
第三,在侵权事件发生之时,被侵权方同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乃是最终的解决途径。即便已经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但当事人仍然可以对该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进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类民事救济请求。
《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
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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