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叫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面对保险争议,可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也可考虑双律师协同处理。首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裁决。专业律师熟悉民事案件审理,能为您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叫什么

一、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叫什么

面对保险争议,既可求助于熟悉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的尊贵律师,亦可考虑同时委任两位专业律师协同处理。在解决保险纠纷方面,通常会先建议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便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最终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专业打假索赔犯法吗

关于专业打假的合法性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首先,一些职业打假者在他们的打假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将此作为他们的职业方向,这种行为本身并没有不妥之处,因为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有益的推动作用。

其次,另一方面,如果职业打假者的行为是以牟利为主要目的,他们故意大量购买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并且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金,那么这就可能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叫什么
一键咨询
  • 164****5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4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4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律师打官司买的保险叫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就是在民事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前,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对于由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什么叫实用新型专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是产品专利申请。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
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
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注意事项:
1、专利名称应该简短、准确地表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含糊笼统的词语,一般不超过25个字;
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是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部分尤其要引证包含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4、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同时说明有益的效果;
5、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在零部件较多的情况下,允许用列表的方式对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说明;
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8~12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师打官司买的保险叫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民事诉讼中,被保险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若因错误操作导致被申请人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将按法院生效判决赔付被保险人的损失。这是商业保险的一种。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什么叫专利权的限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利权限制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允许第三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且其实施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强制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同意,通过行政程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强制许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 1)合理条件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该法条规定的就是合理条件的强制许可。适用这种强制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人只能是单位,不能是个人; B、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时间必须在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3年后; C、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对象只能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能是外观设计专利; D、申请人在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施这种强制许可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其具备实施的条件并且已以合理条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能与专利权人达成实施许可协议。 ( 2)国家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3)依存专利强制许可专利法第50条的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后一专利)比在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前一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而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专利实施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的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同时,前一专利权人有权在合理的条件下,取得使用后一专利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时,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只有在申请人与专利权人进行了正常谈判,以合理的条件却没有获得正常的实施许可的情况下,申请人才能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强制许可的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所获得的实施权,是普通实施权,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而且只能由强制许可实施人自己实施,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实施。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专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3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1、先用权人的实施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先用权的成立条件是:( 1)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2)实施行为人所实施的发明创造,或者是行为人自行研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的,或者是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 3)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之后,实施行为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 2、专利权的用尽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只对专利产品的首次销售享有专有权,对已被首次销售的专利产品不具有再销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4、临时过境临时通过我国领域、领水或领空的外国的海陆空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许可,不构成侵权。国家计划许可根据专利法第14条的规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有关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经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对于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参照前述规定办理。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3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专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律师回复] 对于专打房产官司的律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本文系北京房产律师A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案件介绍:  2015年5月11日,出卖人B(甲方)、买受人C(乙方)以及居间方链家公司(丙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三方在合同中约定:诉争房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总价款为168万元,乙方应当于2015年5月11日向甲方支付定金5万元,定金视为首付款的一部分。首付款为41万元,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的两个工作日办理,其中30万元为资金监管方式,11万元为非资金监管方式;贷款120万元。甲乙双方在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房屋皮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出卖人收到全部购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乙方自购房款中留存两万元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并于物业交割当日给付甲方;甲方应当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若未能如约取得,则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当日,上述三方和担保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约定中介公司为居间代理费3.7万元,担保公司为保障服务费8400元。合同签订之后,C支付定金5万,并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代理费。  上述合同签订之后,B前往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办理《在京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的上市手续,但央产房办公室在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期间暂停办理涉及成套超标住房的各项业务,因此B未能办理完毕手续。直至2015年7月13日,其才取得《通知单》。  2015年7月9日,C将B至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返还其他相应款项。    庭审过程:  庭审中,C表示其向物业公司交纳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为1099元。  审理中,前往链家公司,链家公司业务员高为钱陈述:B当时已经补交超标款,但央产房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停办相关业务,三方知晓后开始协商,央产房办公室系口头通知我公司停止办理,但并未明确恢复办理时间。    审判结果:  经审理后判决:  
一、解除C与B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二、B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C定金5万元;  
三、B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C物业费1099元;  
四、B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C居间服务费、保障服务费共计22387元。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A案件解析:  北京房产官司律师A认为,本案当事人C、B及中介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本案中B无法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通知单》系央产房办公室内部政策产生,在未能明确能够办理相关手续的确定期限情况下,C作为买受方为避免损失扩大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对其诉讼主张应当予以支持。同时,B取得申请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C的时间为7月9日,C有理由相信该房屋无常交易。  另,B未依照约定期限取得变更单系政策调整所致,央产房办公室暂停办理业务的政策情况已经超出了B作为普通售房者所能预料的范围,因此合同解除不能归咎于B,B在恢复办理后及时予以办理申请单,并且没有违约行为,因此C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同时B并没有《补充协议》中第四条第二款所约定的违约情形,因此原告主张违约金的请求亦不应受到支持。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B应当将其收取的5万元定金返还C,C为B所缴纳的物业费,因其未能如期购买诉争房屋,因此也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只是不能实现目的时,才构成根本违约。现B未能在2015年6月6日前取得百年更淡,C应当进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业打保险官司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可以,所谓风险代理有两种,一是全风险,也就是前期不收任何费用,后期按照标的收取一定百分比,一般30%左右,另一种是前期收取基本办案费一般5000元,后期再收取一定比例,一般10-15左右。一般来说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什么叫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叫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而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具体如下所述:
(一)什么实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二)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二、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3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哥哥去年天天呆在家里研究了一项专利,他很开心,天天挂在嘴边,昨天让我问下专利的保护范围,谢谢各位了
[律师回复] 关于专利的保护范围答案如下,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这里“为准”是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内容为必要,并在此前提下,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这里的解释是为了整体把握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而不是当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某一技术参数和特征含糊时的参考。
  当然也不是说这种解释可以超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说明书和附图的理解,扩大到专利权人所期望达到的范围,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解释为,应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技术特征的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的特征。
  
(二)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我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还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适应于工业应用的产品为前提,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是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是色彩、图案、形状的结合,并且这种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应富有美感。因此,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的标准有很大的主观性。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本身并不能完全反映产品本身,人的视觉反映与产品的客观表现是存在差异的,尤其是彩色照片的还原效果也不能尽善尽美,何况形状是由点、线、面组成的整体,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效果,色彩更是如此。因此人们对以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外观设计的认定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我们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扩及到相似的外观设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专业打保险官司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风险代理服务分全风险代理和半风险代理。全风险代理在标的达成前不收费,完成后按约30%比例收费;半风险代理则先收5000元基础费,再按10%-15%比例收费。但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不得采用此收费方式。
10w+浏览
金融保险
2020什么叫发明专利,怎么申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什么叫发明专利,怎么申请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中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专利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审查标准: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
二、怎么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什么叫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假冒专利罪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我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下面是假冒专利罪的数罪并罚的情形: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的,按照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该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业打退保保险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保险公司诉讼案件中,委托代理人常先垫付律师费。胜诉后,若法庭或仲裁庭判决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费用将由被告支付。律师费即法酬,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报酬。在我国,通常遵循“谁聘请,谁付费”的原则,律师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叫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