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门被撞保险赔不赔了
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贵车主所驾驶的汽车在合理合法的位置停车时,因车门开启不当而遭遇意外撞击,导致车辆受损。一般而言,若车主购买过指定的车损险,通常可以得到相应的理赔服务。
然而,由于保险行业里各家保险公司对于相关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存在差异性,因此最终的赔付结果还需依据所投保的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来决定。倘若该次损失已然牵涉到第三方责任人,那么,对方的第三者责任险亦有可能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金额。
然而,这仍然需要依据事故发生时具体情况来加以分析和判断。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有关修理费用、人身伤亡损失的证明材料;
(七)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
二、开车门撞到电动车致死怎么处罚
在汽车在机动车车道上打开车门时撞到了电动自行车这起事件中,应当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按规定不应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在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定过程中,必须要依赖交警对整个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之后,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这起事故),以及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逻辑因果关系的相对重要性和大小程度加以综合评定,才能给出公正准确的评定结果。考虑到若事件实则完全因电动自行车方的不当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且机动车驾驶员并无任何失职过错情况的话,那么事故的全部责任就应归咎于电动自行车的操控者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