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交通事故之后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时,作为当事人我们首先需要去充分理解和掌握相关法规的具体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文规定,对于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只要被保险机动车辆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依法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必须要指出的是,倘若保险公司对此予以拒绝,那么作为当事人便可以选择通过仲裁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或者直接诉诸于人民法院进行裁决。除此之外,若经查明此次事故的损失乃是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所导致,那么保险公司自然有权依据相关条款拒绝赔偿。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如果仅仅投保了交强险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将负责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偿,而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则应由过错方按照其过错程度来分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被追尾的车贬值多少钱
通常而言,二手交易价格相较于新车原本的售价可能会产生约20%的折损。
然而,这并非是绝对的标准,该数字仅代表一种平均水平。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或许甚至可能出现更大程度的缩水,尤其是对那些相对小众的车型而言更为明显。无论如何,只要一辆汽车曾经经历过事故那样的重大事件,其价格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价格下滑的幅度往往取决于事故的性质与严重性。例如,对于诸如追尾碰撞这样造成车辆后围板变形的情况,由于需要进行切割乃至焊接等修复作业,这类车辆也被视为事故车的范畴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