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保险责任几日内拒赔
若保险公司决定拒绝对某些理赔申请进行赔偿,则常会在发出的拒绝通知里注明申诉的时限。通常而言,依据保单中的具体相关条款以及本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期限以便提出抗议或者出具申诉状。该期限大概介乎于30至60日之间,具体时长还需视保险合同而定。若是您接收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务必逐字研读其中列出的各项条款与条件,同时也请依照该期限要求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如您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裁决存在质疑,可依法提交抗议或者申诉状,且需随附足以证明您观点成立的证据及资料。倘若您仍然无法接受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那么您或许需要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深入理解自身权益以及可能的诉讼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不属于工亡是否能获得赔偿
因非工伤原因导致死亡者,其家属可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保险基金会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用以及与死者存在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的一次性经济救助金。关于丧葬补助费用的发放标准为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两倍。至于为直系亲属提供的经济救助金的发放标准则具体规定如下:如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仅有一人,该金额为死者生前六个月的工资总额;若供养亲属人数为两人,则该金额为死者生前九个月的工资总额;倘若死者需负担三名及以上的供养亲属,那么该金额将提高至死者生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乙款的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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