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交社保可以仲裁吗
关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我们将详细阐述以下几点:
首先,鉴于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离职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裁决。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可依据法律中的条款,请求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倘若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职工无法享有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险待遇,由此产生的利益损失理应得到单位的相应赔偿。对于此种类型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再者,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实属劳动争议范畴。针对此类劳动纠纷,按照法律的固有原则,我们必须执行"仲裁前置"的政策流程,因此,职工拥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然而,我们也要明白,若仅仅是欠缴社会保险费而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此类情形通常难以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未交社保可以直接起诉吗
针对企业未缴纳社保问题,当事人并无法立即提起诉讼,应当首先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应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若相关当事人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结果存在异议,则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民事诉讼。
另一方面,如用人单位未能按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注册手续,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将给予其相应的处罚,具体包括限期令其修正错误以及对应的经济处罚措施,如对其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用金额的一至三倍的罚款,同时,也需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涉及到未能按照法定规定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仲裁问题上,即便劳动者与相关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仍有权利依据法律法规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其义务,导致劳动者无法充分享有社会保障福利,那么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当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类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理应予以受理。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仅仅要求用人单位对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补缴,这并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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