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医疗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通常被视为非法行为。作为雇主,他们不得采用以裁员或无过失性解除为手段,与处于工伤医疗期中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然而,若工伤医疗期满后,员工无法胜任原岗位或企业重新安排的工作任务,那么企业才有资格通过无过失性解除等途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如因受伤而遭解雇的职工,则需依照其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为基准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每累计一整年的工作时间,便需向该受雇者予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的情况,将以一年进行计算;倘若受雇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那么便需要向这位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数额作为经济上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遭遇工伤的员工来说,在相关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禁止单独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这被视为一种非法行径。在此期间,雇主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严禁擅自进行裁员或无理终止与受伤员工的雇佣关系。然而在医疗期结束之后,倘若受损员工无法适应原有职位或者新的工作岗位,那么企业可以依法、合规地通过实行无过错解除等方式去中断与该员工的劳务关系。因此,各大公司和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确保合理、正当且符合法定程序地处理员工的离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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