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租到期不续签建筑物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租赁土地到期,地上建筑物处理依合同约定,无约定则协商或诉讼解决。永久性建筑可申请产权证,租期结束建筑归出租方。承租期内新增建筑按房权与地权合一原则定归属。承租方有使用权无土地权,租期届满出租方可收回土地,建设成本及附着物归出租方。
国有土地出租到期不续签建筑物怎么办

一、国有土地出租到期不续签建筑物怎么办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在租赁土地到期之后,关于地上建筑物的处置问题,应当以双方所签署的合约为依据进行决定。若合约中对此事项并无明确约定,则双方当事人可据此就此问题展开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永久性建筑可以依法申请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当租用以期结束之时,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理应归属出租方所有。同时,在土地承租周期内新添筑的建筑物,其所有权归属遵循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主体合一的基本原则进行明确界定。

在一段租用期内,承租方只拥有对土地的占用、使用及收益权,然而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然应由作为出租方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负责履行,即使租期届满且土地使用权期限尚未届满之际,出租方亦有权利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承租方在此期间投入的建设成本以及附带物的所有权,自然而然地将归属于出租方的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费依据及标准如下:

首先,依照划拨土地的属性,应按照基准地价的百分之四十进行核算;

其次,对于须委托专业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的土地,则应根据其评估价格的百分之四十作为定价参考;

第三点,当买卖交易价格高于等于基准地价时,按照成交价格的百分之四十计收费用;

最后,若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则需按照全部地价的百分之四十作为收费标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在租赁土地期限届满之时,关于地面建筑物的处置问题,依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未约定明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诉诸法律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对于永久性建筑,可以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相应的所有权证明文件。至于租赁期限结束后,该类建筑物的最终归属,应当按照房权和地权统一确认的原则加以确定。作为承租人,您享有房屋的实际使用权利,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当租赁期限届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并将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附属设施等归为己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有土地出租到期不续签建筑物怎么办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5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承包·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0****15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465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78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租赁的土地到期土地建筑物怎么办?
租赁土地期满,地上建筑物归属需依合同规定。若无约定,双方应友好协商,寻求公正互利方案。协商无果,可诉诸司法途径解决。永久性建筑物可依法申请产权证书,租期届满后归出租方所有。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征用土地建筑物怎么赔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2浏览 2024-10-26
租赁的土地到期土地建筑物怎么办?
租赁土地期满,地上建筑物归属需依合同规定。若无约定,双方应友好协商,寻求公正互利方案。协商无果,可诉诸司法途径解决。永久性建筑物可依法申请产权证书,租期届满后归出租方所有。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征用土地建筑物如何赔偿
国家征用建设用地这样赔偿:1、国家为建设征收土地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补偿费。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3、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
6浏览 2024-09-26
租赁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没有约定如何处置
土地租赁期满后,地面建筑的处理取决于合同条款。若合同无明确规定,需双方协商或诉诸法律。永久性建筑可申请产权证明,但租赁期满后,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包含: 当事人姓名住址、土地位置面积质量、流转期限、流转形式、用途、权利义务、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终止后地上设施处理、违约责任等九项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建筑物怎么办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
29浏览 2024-09-06
你好!律师在吗?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出售给个人后,原来土地所有人既村小组有权对受让人收取土地占用费吗?
[律师回复] 土地征收的赔偿花费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br/>1、土地征收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br/>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br/>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分为青苗赔偿准则和其他附着物的赔偿准则。<br/>①青苗赔偿准则:对刚才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赔偿工本费。对于成长久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赔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赔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事实上价值赔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赔偿。<br/>②其他附着物的赔偿准则: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商量,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厂等的赔偿,参照有关准则,付给迁移费或赔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乡下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限定,交纳耕地占用税。
458浏览
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介绍
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须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依合同规定期限、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建筑物怎么办
8浏览 2024-12-11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租赁土地被征收建筑物如何补偿
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根据如下规定分割: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即归属承包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30浏览 2024-09-2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国有土地出租到期不续签建筑物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5****352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8****111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669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