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自侦的十四个罪名是多少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检察院自行立案侦察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十四种罪行,具体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以及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同时还包括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以及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
此外,这些罪行中也包含了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以及刑讯逼供罪;当然,还有一些罪名如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也属于检察院自侦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各种不同罪行,其对应的惩处力度是显著区别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针对律政工作者在处理由人民检察院自主侦办的刑事案件过程中所产生的咨询费用,现行法律并未明确制定出统一的准则,实际收费情况往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的市场行情以及所涉案件的复杂性程度,同时也包括了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律师个人的专业素养和经验积累等因素。因此,关于律师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通常需要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后才能最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检察机关拥有自行立案侦查权的刑事案件范围广泛,涵盖了诸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共计十四类犯罪行为。其中,重点关注的案情还包括私自放出尚未判决的被关押人士、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以及采用强制手段获取口供等等。各类罪行的惩罚程度都有细致的区分,以确保司法公正与法制秩序得以维护。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