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原公司离职能获得补偿吗
通常情况下,在员工递交辞呈之后,雇主并不会主动向其发放赔偿金。但若是雇主存在诸如未能根据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维护方面的保障,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地向员工支付薪酬等违法行为;
其次,若员工在遭到解雇时,并没有任何过失或不当行为,那么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便需要向上诉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从原公司离职档案怎么办
当您从原工作单位离开并寻觅到新的工作机会时,我们建议您在正式与原单位结束劳动关系之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将个人档案顺利地迁移至新工作单位。若您在离职之后未能立即找到适合自己的新单位,请您不必忧虑,您可以选择将档案暂时储存在专门提供档案托管服务的机构如人才市场等地方。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劳动者申请辞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递交正式书面通知,而如果是处在试用期的员工,只需要提前3天进行告知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离职后能否依法享有经济赔偿,答案取决于实际状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倘若员工向雇主提出辞职申请,那么雇主通常无需承担支付补偿款的责任;然而若是由于雇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这一局面,例如未能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未按照约定及时全额发放薪资,甚至是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形下将员工开除,那么雇主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