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怎么写
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有效性规定为:
首先应注明买卖双方的具体信息;
其次,甲方以建设住房为主要目的,愿意在永久期限内将宅基地转让予乙方并进行相应支付;紧接着,依照双方自由、公平及积极合作的精神,我们达成以下协议;
此外,还需详细阐述宅基地当前状况以及明确双方在其中的权利与义务;
最后,双方均需签署并加盖印章,从而确立此份协议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无需如此。在农村宅基地房屋进行交易之时,并不强制要求周边四邻进行指界签字。确实存在个别情况下,由于历史遗留因素导致的农地宅基地发证不够规范,缺乏明确的数字化坐标,此时才会需要四邻协助指界,以便确定用地范围和明确权属界线。
然而,在完成地籍调查或土地确权之后,所有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宅基地,其四至边界均已在权证上详细标明,故无需再次通过四邻来确认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之法律效力层面的规定如下:此项协议务必精确注明买卖双方之个人详细资料;甲方鉴于修建住宅之实际需求,将其拥有的宅基地以永久使用年限为范围,转售予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补偿价值;在此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自由公正以及积极配合的原则,明确宅基地目前的现状,以及各自所享有的权益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当协议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便能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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