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都给报销什么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可获得报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因公出差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安装或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的相关费用、生活无法自理时所需的护理费用、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鉴定费用等等。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后什么时候可以赔偿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其获得赔偿所需时间通常为三十个工作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此类案件存在某些特殊情形,那么其延迟至六十日或延期三十日后方可展开审理和决策工作。然而,在最迟的期限内,也就是九十日内,必须取得最终的裁决结论。概括而言,一旦完成工伤伤残鉴定程序,通常情况下,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即可实现相应的赔偿发放。
2、另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之日起,应当在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及其所服务企业(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及所代表的职工亲属。对于符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前提是上述条件均已满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享受的补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医疗与康复治疗的费用;2)住院期间所需的膳食补贴;3)因公务出差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4)残疾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5)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者的护理费用;6)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7)对一至四级伤残员工的每月伤残津贴;8)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相关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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