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30天怎么界定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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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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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如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如暴力威胁或欠薪等,员工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员工也可基于个人意愿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经协商一致后解除。若遇法定情形,员工可直接终止劳动关系。
辞职30天怎么界定

一、辞职30天怎么界定

劳动者应当依据书面通知形式递交用人单位,其辞职的时间期限应当在原本规定的日期基础上增加30天。辞职的方式通常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首先,基于法律规定可直接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其次,若因用人单位存在诸如对员工实施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继续工作、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薪资等违法行为,员工有权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最后,根据员工个人意愿,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30天不给走怎么办

若员工在提前30日递交辞呈后,实际离职期限到来时却遭拒,那么该名员工便有权直接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求贵司协助其完成必要的离职流程。需强调的是,鉴于员工已经通过书面形式向贵司提出的预告期已满,故无需经过贵司批准亦可按计划离去。倘若贵司未能积极履行职责帮助您顺利完成离职手续,或者因此扣留您的薪酬待遇,甚至采取其他过激措施对您进行刁难,此时您完全有权力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对贵司进行投诉控诉,此外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通常情况下,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呈。然而,若是遭受雇主的非法行为对待,例如暴力威胁或者用人单位拖欠薪酬等等,那么员工便有权利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员工还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员工则可以直接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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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30天怎么界定
劳动者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如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如暴力威胁或欠薪等,员工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员工也可基于个人意愿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经协商一致后解除。若遇法定情形,员工可直接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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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辞职报告交了30天,30天后有不批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不接收怎么办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辞职不用单位批准,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辞职信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1.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2.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
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你想辞职,老板是咋个不同意你没有细说,疑惑需要你细说。如果你已经依法履行了辞职的相关程序,用人单位违法不给你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侵犯你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你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你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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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30重病厂辞退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龄30重病厂辞退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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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一定要呆满30天吗?
辞职不一定是需要呆满三十天的,可以与单位协商让自己的提前离职,但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一定要到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但如果是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是可以立即辞职并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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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非要限制员工辞职1号到30才算辞工
[律师回复] 单位要求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实际上是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当然,并不是任何人或者任何情况都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能离职,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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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之后一定要等30天吗?
辞职不一定是必须要等到三十天的,可以与单位协商让自己的提前离职,但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一定要到三十天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但如果是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是可以立即辞职并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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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当天辞职当天走。是不是要扣30%?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天辞职当天走就要扣除未发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这样分情况,但无论哪种情况克扣工资都违法。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克扣工资违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不足30天,甚至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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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一定要提前30天吗
员工辞职不一定都要提前三十天的,如果是试用期的员工在辞职的时候,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具有下面提到的情形的员工,是可以随时进行辞职的,不用提前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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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因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辞职,那怎样证明提出辞职后的30天仍在公司上班呢,而不是提出辞职后就走人啦?
[律师回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内容可以体现到当事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辞职和离职的流程通常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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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辞职一定要等30天吗?
临时工辞职一定要等30天,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主动辞职的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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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遗产范围的界定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产范围的界定如何界定问题解答如下,
一、遗产范围的界定如何界定
1、遗产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发生,没有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一事实就不会有遗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往往把遗产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相混淆,其实遗产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

一,遗产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发生,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与人的死亡没有必然联系。

二、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则是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

三、遗产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则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只是所有权的分割。
2、遗产是指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转移给继承人的一定民事权利和义务。
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不仅有因这一死亡事实不能消灭的各种权利,而且还有各种义务。这种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权利和义务就构成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同的人死亡后遗产构成中权利和义务的情况复杂,比例不一。在我国遗产主要是指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3、遗产在方式上是整体地直接地一次性转移给继承人。
遗产是作为整体转移给继承人的,在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对遗产总是当作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取得的,法定继承人不只是死者权利的承受人,而且是死者义务的承受人,遗产中的权利和义务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再者,遗产是直接地、一次性转移给继承人的,它不需要任何中介人,遗产一经转移给继承人,他就成为该项遗产和所有人。
二、遗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规定,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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