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持续为原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且此期间内该用人单位并未对此提出异议,那么在未经续签劳动合同时限已超过十二个月的情况下,该用人单位需负有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且最高限度为十一个整月,同时应被视作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续签合同离职能有补偿吗
若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以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或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相关条款来续约新的劳动合同时,而劳动者本人却表示无法接受并拒绝续订新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将无权获得离职时所应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续签原有的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要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种情况之下,倘若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所签署之劳动合同期满之际,仍旧持续兢兢业业地为原用人单位服务,而用人单位亦未能对此予以任何形式之异议,则在超过十二个月以后仍未就续订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共识之时起,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达两倍薪酬标准之上的报酬,最高乃至多达十一个月薪酬总额。此外,这一行为也被认定为是用人单位已经与该劳动者重新订立了一份内容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保持着其原有状态,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向劳动者支付薪资或者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劳动者,我们有必要对自身权益的相关问题加以深入理解,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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