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经济补偿金多少内免税
1、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减免额度问题,计算方式具体如下:将上一年度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乘以三,如果您所支付的总经济补偿金还没有超出这个数额,那么这笔补偿是无需征收任何税费的。
2、关于需要缴纳税费的那部分款项,即为:被裁员个人得到的经济补偿金额度-上一年度全员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之差。
3、然后,用一下公式进行具体运算:【(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如果超过12年就按照12年来计算)-免征额3500元)÷工作年限-免征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您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离职经济补偿金标准
若是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需要获取相应经济补偿的话,那么其具体的计算方式是将劳动者在原单位所服务的年份数乘以每个年度的平均薪酬,每满一年,便按照该标准支付一个月的薪酬;而对于那些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又没有达到一年的员工,则会被视为服务了一整年;
至于那些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他们则会收到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与雇佣方之间的离职行为便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明确提到的某类条件。作为雇佣方,此时就必须按照上述标准为这些员工发放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涉及到经济补偿金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扣减额度方面,其精确的计算方法体现在:若所得补偿金额在过去的一个会计年度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范围之内则无需缴纳任何税费;一旦突破这一限制条件,则需依照特定公式进行进一步计算得出:应纳税额=(补偿金-平均工资三倍)÷工作年限(上限为12年)-3500元,该结果必须与相关适用税率相结合并扣除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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