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不必然等同于确凿的罪名指控。刑事拘留乃是侦查机构对于涉嫌犯罪的涉案人员采取的一项必要的强制措施,其期限常规上最长可以延长至37日。在这个阶段内,公安部门将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给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唯有经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该案件方能进一步纳入司法流程,在此前提下,相关涉案人员才有可能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一般在多少天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判决期限,主要分为一般期限以及延长期限两种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关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14天,自被捕入狱直至送抵看守所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会向上级检察机关提交审查批准,而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核时间为7天,此7天计入拘留期限之内。若经审核后决定予以逮捕,则拘留期限将继续延长;反之,若未通过审核,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
其次,对于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刑事案件,其拘留期限可达37天之久。同样地,在这37天中,检察院仍需进行7天的审核工作。在前30天内,侦查机关需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若审核通过,则拘留期限将再次延长;反之,若未能获得批准,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天,在此期间,公安部门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便最终决定是否需要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以获取对嫌疑人的批准逮捕令。只有在获得了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令之后,该案件才能正式进入司法程序,涉案人员也会被视为犯罪嫌疑人。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本身并不足以构成犯罪行为,而仅仅是侦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