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了社保怎么办
一、鉴于首次处理此类事务时,我们需首先进行个人账户的结清工作。众所周知,在社保缴纳过程中,养老和医疗保险部分设有个人账户,然而对于失业、工伤以及生育等方面的保障并不设置个人账户。
二、若在寻得新的就业机会后,可携带相关凭证前往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即将原有账户中的余额转移至该公司提供的个人社保账户之中。
三、考虑到如在离职之后没有立即找到适宜之新工作,反倒是选择了自主创业之路。在此情形下,便需自行缴纳相应社保费用,或者也可以选择将社保暂时断交。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离职了社保没停怎么办
当您的员工选择离职时遇到单位未能及时停办社保的情况,您可以考虑向我们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员工完成离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应在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妥善办理完毕社保关系解除事宜。倘若是由于用人单位内部操作失误所导致社保关系无法顺利解除,进而引发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发生,那么贵公司应对此与这位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遵守相关法规,按个人及单位各自所需比例承担相应的费用。在此提醒所有商户,无论因何原因,均不得强行要求离职员工以个人名义缴纳全部的社保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在处理离职员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时,我们首要需要进行的便是对其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其中,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都设有个人账户的部分;然而,对于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而言,并没有设立相应的个人账户。当员工成功寻觅到新的就业机会之后,他们可以携带相关凭证前往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将原有的余额顺利地转入至新的账户之中。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找到新的工作岗位,而是选择了自主创业,那么他们就必须要自行承担起缴纳社保费用的责任,或者是选择暂时中断社保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