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卡被注销了怎么申请恢复
在社保卡被注销后,确实存在重新申领的可能性,而且其重新的操作方式也显得相当便捷易懂。在申请重领的过程中,使用者只需携带相关的证件资料,深入到本地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即可完成申请重领的全流程。关于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详细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申请人需携带相关的资料文件,前往社保卡的服务站点提交办理申请表;
其次,社保卡的服务站点将受理上述资料,并对其具体内容展开仔细地审查核实;
最后,经精心审核并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之后,社保卡的服务站点即会正式受理此次社保卡的办理申请,并向申请人交付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全新社保卡。
《社保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社保卡被注销,可以补办恢复回来吗
社保卡被注销后无法再恢复使用,然而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选择与我们合作的商业银行予以办理。
根据相关法规,我国已经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系统,该号码体系就是公民的身份证号。即便您的社保卡已被注销,未来申请新的社保卡也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具体到操作步骤,只需提供个人相应身份资料,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重新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您的社保卡被注销之后,如果希望进行恢复申请,请务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您所在地的社保卡服务窗口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当服务站点成功接收到您的申请资料并对其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后,便会迅速展开新的社保卡制作环节并尽快将其交至您手中。这一整套手续流程简单明了,只需要根据指导逐步完成操作就能再次拥有属于自己的社保卡。为了保证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开始之前详细了解有关所需证件以及资料的具体要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