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万元也算行贿罪吗
对行贿罪的量刑考量并非仅以所涉及的金钱价值为唯一准则,而更着重于行为人是出于何种动机、通过何种方式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来寻求其所期望的不当利益。即便是行贿金额尚未达到一万元的最低限度,若情节显著轻微,亦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
然而,对于具体案件是否构成犯罪,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二、一万元个税缴纳多少
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个体所得税法规定,应缴个人所得税款为290元,其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首先,应纳税所得额S等于个人当月总收入减去由法定负担的五险一金金额、起征点,再减去其他法定扣除项目以及虽专项但需特殊规范的附加扣除数额之差乘以相应的税率,然后再扣除快速计算出的扣除数。具体运算步骤如下:假设月收入为10000元;法定负担的五险一金总额为0元;起征点设置为5000元;其他法定扣除项目总额也为0元;专门针对特定专项附加扣除的数额也是0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查阅相关税率表,得出适用于这个情形的税率为10%;而速算扣除数则设定为210元。
最后,我们将这个公式套入上面的等式,求得税额M:M=[(10000-0-5000-0-0)]×10%-210=290元。因此,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后,劳动者实得工资为97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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