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府最新发布的调整方案细则,一方面,所有市民均可享受定额增资60元;另一方面,对于每个人的职业保险缴费期(包含被视为缴费期限),满足一个完整年度便可按规定的每满1年增加2元计算,如不足30元,则按照30元计算。
此外,本次待遇调整亦将以参保人员在2017年12月份所享有的基本养老金额度作为基数,上涨幅度达到2.1%。除此之外,自2018年1月起,上海市还将统一上调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每位参保者每月将额外得到80元的加发。经过此次调整后,上海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30元。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上海职务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针对职务侵占罪的判定标准,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关键要素出发:
第一个方面是客体要件,具体讲是指此罪行所侵害的客体乃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其财产享有的所有权;
其次是客观要件,这部分主要描述了本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行为人如何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再者是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定人群,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意识层面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还具备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明确意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作为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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