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合同上伪造他人签字犯法吗
伪造签字的合同行为违法性不容忽视。当合同当事方使用虚假姓名签署合同时,此种行为可能诱使对方误以为自己是出于自愿做出真实有效的意向表达,从而使己方受益匪浅。
然而,这种行为实际上构成了欺诈行为,属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这有可能导致整个合同自始就丧失其有效性,甚至成为绝对无效的合同。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滥用假名,还可能招致合同诈骗罪等其他相关罪名的指控。
具体而言,合同诈骗罪是指任何以占有他人财产为唯一或主要目的,在签订以及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采取的诸如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来欺骗另一方当事人,从而获取其财务,且涉及到金额较大的行为。因此,使用假名与相对方订立合同无疑可能触及这个罪名的红线。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在合同期内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吗
提前终止雇佣合同理所应当是要付出代价的,而这笔代价就是按照员工在贵公司工作的时间计算,每多一年的年限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工作六个月到一年没有达到一整年的情况下,也可以同样按照一年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工作月份不满六个月的话,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金额做为补偿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法定的经济补偿规定也有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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