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幸遭遇工伤却无法评定特定的级别,那么所能获取到的赔偿补偿通常涵盖以下几大板块:医疗费用。此项费用旨在支付您在治疗工伤期间产生的医疗与康复所需。住院伙食补助费。我们会依照工伤职工所在区域的准确标准来为您计算并发放。交通补助费。若您因病治疗需前往统筹地区之外的医院就诊,相关的交通及住宿费用会予以报销。停工留薪期的薪酬待遇与福利地位。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雇佣单位每月按时支付。生活辅助护理费用。假设您因伤不便照顾自己生活,我们将会为您提供相应的生活辅助护理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这些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反之,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您投保了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会为你支付。除此之外,如您对于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持有不同意见,个人有权进行再鉴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
二、工伤不能定级怎么赔付
对于未进行伤残级别评定的工伤事故受害人,他们有权享受各类工伤医疗待遇以及停工保留薪酬的等待阶段的权益保障。在治疗此类工伤期间所涉及的各项相关开支如治疗费用、药品费用等,只要其符合国内现行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规定,那么这些费用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
至于住院期间在饮食方面产生的花费,则依据各省市的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依照相应标准提供补助金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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