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1、关于竞业限制的期限问题,法律规定其最长期限不可超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起算的两年之久,超过此期限的内容将被视为无效。倘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缺乏对具体期限的约定或是约定模糊不明,则可视作无固定期限的协议处理,此时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这一协议,然而前提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彼此。
2、对于在竞业限制协议内所约定的补偿费用,应以每月为周期进行结算,并且其金额不得低于该离职员工在离企之前最后十二个月内月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如若协议中的补偿费用低于上述标准,或者是根本未涉及到补偿费的具体数值,那么就按照该员工在此期间内所得最后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作为补偿费。
3、至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款的时间规划,应在员工离企之后逐月发放。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的话,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请求一次性支付还未支付过的经济补偿金,并需确保原有的协议内容继续同步执行;而假如劳动者在此期间内并未提出一次性支付的请求,则可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现代社会关于竞争这个话题是经久不衰,因为很多人或者说企业之间都存在着非常激烈的竞争状况,为了防止不正当的竞争,企业当中就会规定竞业禁止补偿。这个具体补偿标准的话,还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收入状况来进行一个确定。
二、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1、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方面,应依照该地区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收入乘以残疾程度的系数再乘以上述公式中的赔偿期限;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该地区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乘以二十倍;
3、而至于丧葬费部分,它的数额是由该地区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得出;
4、被扶养人费用方面的计算,用的是该地区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的支出乘以对应的抚养年限,即可得到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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