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长期不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即便房屋处于长期闲置状态,仍需支付物业费用。原因在于,物业费用乃物业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支持物业企业在为业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方面所产生的各种开销与支出。正因如此,即便业主未实际居住于此,物业企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亦不会暂停,其维护及管理成本亦不会因此而降低,故仍需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若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之服务存在瑕疵,则业主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适当的物业费减免。
另外,在某些特定区域或情形之下,对于空置房屋的物业费或许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但这往往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例如空置期限超过一定时间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房子长期不住物业费怎么交
对于长期未能实际入住房地产的情况下,物业费的支付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即使您购买的住宅无人居住,也仍然需要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机构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其次,如果您的住宅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您可以尝试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适当协商或者依据本地相关法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优惠收费标准。
再次,物业管理费用在您实际获得住房所有权lp之后开始由业主/买方承担负担,通常是从购房者实际领到房屋钥匙的那一个月开始计算的。接下来,业主应该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当业主与物业使用人达成协议,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时,应该受到双方合同的约束,然而作为业主,仍需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再者,物业未实际交付给买受方支配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该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支付责任;而在实际交付之后,则应该由业主/买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物业服务费一般都以月份为单位计算,具体实行模式一般是要求购房者自实际收房之日的次月起开始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最后,自业主接受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之日起,业主即对该房屋享有实际占用和使用的权力,同时也有权享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即便业主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尚未实际迁入居住,物业公司依然有权依照以上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即便是房产权属的房子长时间处于无人居住状态,仍然需要承担物业费用。这是因为物业费用是支撑物业公司为广大业主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支出。即便业主并未实际入住,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亦不会因此而暂停,其维护及管理方面的成本亦不会有所降低。倘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有权提出减免要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或许会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但前提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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