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受伤工伤怎样鉴定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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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眼睛工伤鉴定由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自收到申请书起60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九级鉴定标准为轻度功能障碍,无需特殊医疗手段,仅需常规护理,部分器官缺失或变形,未影响日常生活。
眼睛受伤工伤怎样鉴定

一、眼睛受伤工伤怎样鉴定

眼睛工伤鉴定事宜须由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于6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眼睛工伤九级鉴定的具体标准为: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特殊医疗手段辅助且仅需常规医疗护理,器官部分缺失或变形,并且未对日常生活造成困境。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1.1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5.9.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二、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损伤的工伤鉴定依据由一至十个等级所构成。若双目无法感知光线,或者仅能感知光线但对光线精确位置的识别存在困难者,可被判定为一级伤害;若一眼感知或无法感知光线,另一只眼睛在矫正视力后其视力低于0.02,或视野范围不超过8%,甚至半径小于5度的,也属于同一级别伤害。若其中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不及0.5,而另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超过0.8者,则可被评定为十级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眼睛遭受工伤伤害的鉴定流程关于眼部工伤的鉴定事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应由设区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职责和权限。在收到劳动者提出的鉴定申请之后,该机构将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形成正式的鉴定结论。关于九级工伤的鉴定标准,主要表现为轻度的身体功能性障碍,患者通常不需要特殊的医疗处理手段,只需接受常规的护理和治疗即可。在伤残等级上,九级工伤被定义为部分器官的缺失或者变形,但这并不影响到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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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工作中一只眼睛失明,医生说如果好了也只会有光感,另一只眼正常,请问眼睛工伤鉴定过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某些工作当中,我们难免会遭受一些身体上的损害,大家都明白眼睛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所以如果很不幸的在工作过程中眼睛遭受了损伤,一定要去申请,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就为您讲解一下眼睛工伤鉴定过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视野检查的要求
枧标颜色:白色;视标大小:3mm;检查距离:330mm;视野背景亮度:3
1.5asb。
6.
3.
2.2视野缩小的计算
视野有效值计算公式:
实测视野有效值=(8条子午线实测视野值/500)×100%
6.
3.3伪盲鉴定方法
6.
3.
3.1单眼全盲检查法
)视野检查法
在不遮盖眼的情况下,检查健眼的视野,鼻侧视野>60°者,可疑为伪盲。
)加镜检查法
将准备好的试镜架上(好眼之前)放一个屈光度为+
6.00D的球镜片,在所谓盲眼前放上一个屈光度为+0.25D的球镜片,戴在患者眼前以后,如果仍能看清5处的远距离视力表时,即为伪盲。或嘱患者两眼注视眼前一点,将一个三棱镜度为6的三棱镜放于所谓盲眼之前,不拘底向外或向内,注意该眼球必向内或向外转动,以避免发生复视。
6.
3.
3.2单眼视力减退检查法
)加镜检查法先记录两眼单独视力,然后将平面镜或不影响视力的低度球镜片放于所谓患眼之前,并将一个屈光度为+1
2.00D的凸球镜片同时放于好眼之前,再检查两眼同时看的视力,如果所得的视力较所谓患眼的单独视力更好时,则可证明患眼为伪装视力减退。
)视觉诱发电位(VEP)检查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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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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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2024是什么?
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的原因导致的受伤的情况。一旦发生受伤的,需要第一时间就诊,并且公司需要及时保留证据向当地的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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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家亲戚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我亲戚因为长期盯着电脑,现在导致了我亲戚的眼睛已经受了工伤了,我亲戚的眼睛受伤要申请赔偿,眼睛受伤工伤鉴定等级标准2019年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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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眼部伤害的赔偿标准依据伤害程度而定。 一级伤害,即双眼无法感知光线或仅模糊感知微弱光线,获赔27个月职工月工资; 二级伤害,如一眼丧失视觉功能且另一眼矫正视力低或视野范围小,获赔25个月工资; 三级伤害,一眼丧失视觉功能且另一眼矫正视力及视野均不达标,或两眼均受损,获赔2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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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叔在厂子干活的时候眼睛不小心被机械碰到了,当时受了伤,我的三叔当时就去了医院做工伤鉴定,我的三叔想详细的咨询一下眼睛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的相关的事宜
[律师回复]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双眼矫正视力≤0. 8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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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睛受伤,是在工作的时候,公司的天花板突然掉下来一个东西,然后砸中了我的眼睛,现在我准备去申请工伤鉴定,眼睛如何工伤鉴定时间有没有限制和要求?
[律师回复]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知识:因公死亡如何认定?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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