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谁起诉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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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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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主体限于合同中的合法地位个体或组织,涉及保险当事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及相关利益方。投保人负责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取费用并承担事故赔付责任。两者在纠纷中可作为原告或被告。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谁起诉的

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谁起诉的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之起诉主体

唯有在保险合同中具备法律地位的个体或组织,才得以作为保险合同纠纷案的诉讼参与者,有权以原告或被告的角色出现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之中。而构成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则包括了保险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及各相关利益方。其中,保险当事人主要包括了保险合同的签署双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毫无疑问,投保人即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需承担支付保险费用责任的一方,而保险公司则是负责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用,同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给付或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拥有合法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财产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乃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即是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全面的财产安全保障。这种保障的具体目标及手段,会依据不同的保障对象和意图来进行考量和区分。以下就是常见的四类财产保险合同分类:

首先是信用保险合同。这是为了应对商业交易中各种潜在的信用风险提供的保障服务,例如,买方或卖方未能有效地完成交易责任之类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信用保险合同通常是针对交易双方的商业信用资产,而当作为被保险方的参与者因为另一方没有履行其交易义务而蒙受了经济损失时,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预先设定的合同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保证保险合同。这个合同主要关注的是在各种保证事项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如保证人无法履行其保证义务等类似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保证保险合同通常专注于对被保证人的信用度或者其应有能力的保护,当被保证人由于自身的不足而未能履行保证义务,使得其权益相关者承受到了经济损失的时候,那么,保险公司就会依据明确的合同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个是责任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服务宗旨在于保护个人或者组织在各种责任事故中的风险状况,比如人为意外事故侵权行为等等引发的损失。在这个合同之下,保障的对象常常是被保险人因为这些原因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便会按照事先协商的合同条款,承担起赔偿责任;

最后一种是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这里主要针对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人为和非人为原因所导致的个人及财务方面的损失展开保障工作。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契定的范围内,被保险人的财产价值会得到充分的评估和考虑,只有在被保险人的财产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人为和非人为的原因遭受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按照合同约定给出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参加者仅限于在合同中具备了合法权益身份的个人或者企业团队,这些涉及到的保险参与人士包括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以及他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联方。在此类纠纷事件中,投保人负责提前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收取该笔款项并且在保险合约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起事故赔偿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投保人还是保险公司都有可能成为诉讼的原告或者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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