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超过一年还可以劳动仲裁吗
关于薪资被拖欠超过一年之后能否提起劳动仲裁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在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持续存在期间,由于雇主未支付劳动报酬引发了纷争,那么作为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仲裁时将不受上述第一款所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但是,若拖欠工资事件已经超过一年,并且在这段时间内,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那么此时劳动者再提出劳动仲裁就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因为此时已经超出了法定的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赔偿规定是什么
当雇主故意拖延薪资发放超过3个自然月时,倘若其未能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下达的支付期限内完成支付义务,那么他们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之间的比例,额外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发出命令督促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延长工作时间的薪酬或经济补偿;如果所支付的劳动报酬远低于法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准的话,雇主将被要求补足这部分差距;若是在此基础上仍然未能按时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将会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款项占百分之百的比例,向上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进行增付赔偿金。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原因和行为:
首先,雇主未能按照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准时足额地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劳工报酬;
其次,雇主在支付员工的薪酬中,未达到标的地区的法定最低工资;
最后,当雇员依法结束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雇主未能按照本法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对于薪酬是否可以在被拖欠超过一年的情况下进行劳动仲裁的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若是在雇佣双方仍保持着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因雇主未能及时发放劳动报酬而引发纠纷,在此种情况下,作为劳动者,其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的权利便不会受到前述第一款法律条款中所设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约束。然而,若拖欠工资事件实际已经跨越了一年之久,且在此期间,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已宣告终止或者解除,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劳动者再次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将无法获得法律层面的支持,原因在于此时已经超越了法定的劳动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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